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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秋》就这样将人俘虏

(2007-02-23 12:40:00)
分类: 个性随笔
    吾女在电话中偶然提及,她在上外读书时,虞建华教授叫她们读过一篇名叫《早秋》的散文(或小小说)。身为我国著名英美文学权威的虞教授,称此文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英文”。吾女说,她们当初可是当堂落泪了的,后来同学中凡有去美国者,无一例外都要到作品中提到的“华盛顿广场”,去寻找“树林下”、“第五大街”等景物,去体验女主人玛丽的“伤城”和男主人比尔的“理智”。
  赶紧找来读。遗憾不擅英文,只好找好心博友的译本。读后第一感觉是,作者兰斯顿.休斯将偶然重逢的旧情人各自的心理和感觉,用译成中文不到900字的篇幅,刻划得极为细腻、动人与传神,无法不引人深深叹喟与长长联想。还是拿文本说事比较方便。以下便是博友佩的译文,译得很好——
  他们坠入爱河之时,比尔还年轻。那时他们在一起散步,聊天,度过了无数夜晚。后来,一些似乎并不是很重要的东西隔在了他们中间,使两人行同陌路。
  她,冲动地,嫁给了一个她以为爱的男人。比尔则怀着对女人的哀怨,离去。
  昨日,在她穿过华盛顿广场时,这些年第一次又见到了他。
  “比尔.沃克。”她叫。
  他驻足,一下子并没有认出她。对他来说,她看上去如此苍老。
  “玛丽!你从哪儿来?”
  她下意识地仰起脸,想等他的一个吻,但他却伸出手。她握了握。
  “我现在住在纽约,”她说。
  “是吗?”--他礼貌地笑,但很快皱了下眉。
  “总想知道你怎么样了,比尔。”
  “我现在是个律师。市中心不错的公司。”
  “结婚了?”
  “当然。两个孩子。”
  “哦,”她应着。
  无数人从他们身边穿过,穿过公园。他们是陌生人。已是傍晚。夕阳西下。寒冷萧瑟。
  “那么,你丈夫?”他问她。
  “我们有三个孩子。我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财务处工作。”
  “你看起来很……”(他想说老)“……健康,”他说。
  她明白。在华盛顿广场的树林下,她发现自己不顾一切地向前追忆,回到过去。在俄亥俄州的时候她就比比尔大了。现在,她已完全不再年轻。但比尔依然年轻如故。
  “我们住在中央公园西路,”她说,“什么时候过来看看。”
  “一定,”他回答说,“找个晚上,你和你丈夫一定和我家人吃个饭。不管什么时候,露西尔和我都愿意和你聚聚。”
  广场上,枯叶从树上慢慢飘落。无风自落。秋天的薄暮。她感到有些不适。
  “我们也很愿意。”她回答。
  “你应该看看我的孩子。”他露齿一笑。
  忽然,路灯亮了,照亮了整个第五大街,在忧郁的空气中凝成两条朦胧的光带。
  “我等的车来了,”她说。
  他挥手,“再见。”
  “什么时候……”她正想说,但车门就要关了。路灯在她的视线中模糊,闪烁,模糊。自她上车,她害怕张口说话,害怕自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突然,她大声尖叫:“再见!”但车门已经关上。
  车开了。人群从他们身边穿过,穿过街道,他们是陌生人。距离和人群使比尔消失在她的视线中。那时她才想起她忘记给他地址——或向他要地址——或告诉他,她最小的儿子也叫比尔。
  曾经“坠入爱河”,“度过了无数夜晚”,那肯定是段令人无法忘怀的真爱。因此突然重逢,她“下意识地仰起脸,想等他的一个吻”,这是真爱的逻辑必然,尽管爱情往往不合逻辑。“但他却伸出手”,“礼貌地笑,但很快皱了下眉”,有些不合逻辑,更有些不合情理,但它符合现实中最残酷的理智:“我现在是个律师。市中心不错的公司”。“律师”是告诫自己也是提醒她,这是个最需要理智的职业;“不错”是满意现状同时也暗示她,自己如今已不悔当初。
  “一些似乎并不是很重要的东西”导致了二人的分手,这是她世路崎岖倦后知的体会与理解;而他却有至今不变的解读和认定。当初她“冲动地,嫁给了一个她以为爱的男人”,而他“则怀着对女人的哀怨,离去”。光阴荏苒,时过境迁,在各自为人妻为人夫,且儿大女成人后,她终于后悔当初的“冲动”,弃了真爱,嫁了假爱,因此愈加留念他,尤其是当他天降般地就在眼前时。而他,则对当年的失恋难以释怀,同时对现在的境况则深感满意或已然适应,因此他自觉或不自觉地一再强调“现在过得很好”,用以抵御,抑或用以回击。
  她似乎旧情复萌,甚至渴望旧情燃烧。他好像旧情已除,只想“做个朋友”。因此她盛情邀约他到家作客,而且对他“你丈夫?”的询问,做了“我们有三个孩子”的闪避,并只提及自己“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财务处工作”,就当知道她的邀请是何等的“有心”。而他却对盛情邀请在礼貌地应答“一定”后,却发出个附带条件的反邀请“找个晚上,你和你丈夫一定和我家人吃个饭”,甚至故意把自己的妻子提到“不管什么时候,露西尔和我都愿意和你聚聚”,可以说对她的燃情之约作了坚定的回绝。
  至此,这次重逢在两人那里具有完全不同意义或含义,也就完全可以得知了。然而,不论意义、含义甚至反映有多大的不同,共同的感受肯定都是人生无常,爱情难说,剪不断,理还乱,抽刀断水水更流,惠剑斩情情更浓。推而广之,旧情人的偶然相逢,伤感注定远大于兴奋。于是这篇美文尽管惜墨如金,仍然用了称得上“大量”的景物描写,从而将作者的上述见解映衬得令人心惊:“无数人从他们身边穿过,穿过公园。他们是陌生人。已是傍晚。夕阳西下。寒冷萧瑟”,“枯叶从树上慢慢飘落。无风自落。秋天的薄暮”,“忧郁的空气”,“朦胧的光带”,“车开了。人群从他们身边穿过,穿过街道,他们是陌生人。距离和人群使比尔消失在她的视线中”,以及那个看似平凡的标题“早秋”,勃发的万物自此开始又一个轮回的凋零,这是个多么容易伤感的季节啊!
  最催人落泪的,是车开了,车门关了,她才想最重要、也最想说的一件事,竟给忘了:“给他地址,或向他要地址”,以及告诉他,自己“最小的儿子也叫比尔”。天哪!爱人爱到便是不能成婚配,也要把自己的孩子唤做旧情人,这简直可用惊天地泣鬼神来形容!有此类举动哪怕只一个,当事者当初纵有万个不对,其心灵也是绝对美丽的。只是男人或许真的是伤透了心,才不愿重叙旧情,更不愿重燃旧情。于是作品里满是两种相异情感反映的对比:她是那般的兴奋无比,他是那般的平静如常;她是那般的恋旧,他是那般的健忘;她是那般的直白真爱,他是那般的左闪右躲;她是那般的盛情相约,他是那般的王顾左右……只是她这样做,能得到理解或谅解么?他那样做,内心会有酸涩或挣扎么?尤其是他,冷峻、冷淡至冷酷的背后,可有太深的不堪,让他至今不肯或不敢面对?
  只要有爱,就会有分手。只要是分手,就会各有各的有原因。只要分手原因各异,就会有后来的后悔与不悔,以及坦然与怅然。只要有分手,就可能会有重逢。只要是重逢,就必然唤起曾经的记忆。只要是对往昔的记忆,就必然激起不同的情感波澜。只要是情感反映不同,就必然透射出当事者对那段旧情的留念与抛却。因此,旧情人偶然重逢,注定会猛烈撩拨双方心灵深处那根最隐秘的“情弦”,并由此发出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玄幻与难解的回音。而那回音,双方原本都以为早已相忘于江湖,而今才猛然发现原来它一直蛰伏在心灵深处,蓄势待发……《早秋》用极富张力的寥寥数语,将上述难以言传的感情递送到千千万万读者心里,让他们去体会,去联想,去感叹。
  于是明白,为何区区如此短文,何以引得那么多人到美国去找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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