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倾斜的考分怎样扶正?(一)

(2006-06-21 08:20:39)
分类: 个性随笔
“秋菊”上京打官司
    高考即将到来,又一个沉重的话题死灰复燃:录取公平。
    去年的8月22日,青岛考生姜妍、栾倩、张天珠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最高人民法院递诉状,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三位“秋菊”为何与教育部打上了官司?原来,她们三人在高考中取得522分(理科,姜妍)、457分(文科,栾倩)和506分(文科,张天珠)的成绩。在山东,她们的成绩进不了稍好点的一般大学;但与北京考生相比,却足以上重点大学。
    23日上午,代理律师李强、杨培银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起诉教育部侵犯了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二律师手中所握的“钢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第二款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36条第一款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教育部2001年4月16日制定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招生计划》,根据不同地域对招生人数做了不同限定,使得不同地域考生被划分成高低不同的等级,并在这种不同等级的划分中参加高考,由于此项行政行为规定的等级间分数标准差异巨大,从而直接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如当年山东文科重点线580分,理科重点线607分;北京的文科重点线454分,理科重点线488分。同样的考分,在北京与山东无法得到公平的录取待遇。
    李强说,平等受教育权意味着接受包括高等教育的资格平等,而这种资格的具体体现,就是一年一度的国家组织的统一高考。除非某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否则,所有考生在高考中只有一样区别,那就是分数。只有分数才可决定考生最终能否够接受高等教育、以及进入哪一家高校接受教育。
    其实,随着高校的扩招,对高考录取公平性的质疑早已提到桌面。
    据报道,近年来,仅仅在全国“两会”期间。就至少有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市政协副主席张世诚的《高考招生的地区不平等现象应该改变》提案,全国政协委员、华中理工大学郑楚光教授的《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必须平等》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大学姚守拙教授的《高考招生应在全国范围内按分数高低统一录取》提案,以及民盟中央常委、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万鄂湘教授的《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改革建议》提案。所有这些提案,都涉及一个严峻问题:在高考录取中,“发达地区考生低分上重点、落后地区考生高分上一般”现象,已成一个严重的社会公正问题,亟待解决。
    以去年部分地区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为例。北京:文科454分,理科488分;山东:文科580分,理科607分;河北:文科537分,理科572分;吉林:文科500分,理科518分;辽宁:文科521分,理科529分;四川:文科516分,理科537分。去年文科重点批次录取线,全国平均为508分,低于平均分25分的地区是:宁夏(459)北京(454)河南(454分)西藏(390);高于平均分25分的地区是:山东(580)浙江(543)湖南(539)河北(537)。即便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全国重点录取线也有100分的差距。而正是这100分,便将万千考生的命运作了决然不同的裁决。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