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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跳楼,非要成为新闻不可吗

(2007-11-28 21:08:10)
标签:

襄樊

襄阳

农民跳楼

社会新闻

媒体观察

司法公正

政府公信力

分类: >>蜗居·微观襄樊

  今天上午,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属楼七楼楼顶,一个徘徊身影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由于担心法院审判不公,中年农民意欲跳楼,所幸被及时救下。
  事发当时,媒体同行到达的速度堪与驰援的消防警员媲美。电视台甚至派出主持人在现场展开录制,摄像机、照相机对焦在楼顶那个焦灼不安的农民身上。 
农民跳楼,非要成为新闻不可吗  
谁都知道向前一步意味着什么——楼下备好气垫,医护人员屏住呼吸,所谓千钧一发!这一刻,他在自己的质疑面前止步,他一定缺乏了断的勇气,也许还有难以割舍的牵挂,或者仅仅是制造一次虚拟的新闻事件。犹豫,成为最终获救的最佳时机。  
  生命可贵、亲情难舍,是什么让他走上绝路?审判还没有最终裁定,怎么就“无端”生出“荒唐”的设想?担心司法不公,就可以生发极端事件?
  一连串大大的问号摆在我们面前,只有思考,没有答案。这让人联想到腾讯新闻频道关于“周老虎事件”的大型调查,调查提出“为什么怀疑陕西省林业厅的认定结论”的问题,很多网友在选项中认同:这一事件是政府公信力正在下降的信号。
  
焦点事件、尤其是社会转型时期的道德事件,常常因为媒体关注与介农民跳楼,非要成为新闻不可吗入变得扑朔迷离,在司法审判环节上,往往产生不应有的舆论推力。司法审判不需要舆论干预甚至道德审判,而应按既定的法律条文与严格的司法程序独立运作(以上图片来自隆中对论坛)。
  我那些苦苦守在事发现场的媒体同行企图穿越屏障,然后遭到保安的训斥,在焦灼的救援现场,他们的骚乱成为看客关注的另类风景。他们有些无辜,但决不能赢得同情。这个特殊的群体,在焦点事件上吃力讨不着好,这个我感同身受,但我仍然在想,他们面对突发事件最大的动机是什么——领导指定安排?希冀一稿成名?证实媒体价值?彰显新闻力量?
  
  无论如何,用跳楼这种极端方式表达诉求是不可取的,也必须受到相关惩戒。不过,他的心情可以理解,他身后的故事值得剖析。而这一事件留给人们的问题也实在太多,比如司法机关公信与形象、民生诉求通道建设、媒体导向以及业者素质……
  晚上跟外地传媒朋友交流,他说,你那些等候民工飞翔瞬间的同行是可耻的。跳楼的农民错了,他没有翅膀。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可是他已经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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