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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二手住房销售价格下降的城市仅有8个,其中海口降得最多。8下降城市分别为海口2.5%,包头1.1%,大连0.5%,呼和浩特0.4%,上海和兰州均为0.3%,长春0.2%等。*&;^%$海南在线房产频道
*&;^%$海口房地产价格下降主要得益于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施行。
看完这些数据我有点疑惑,一方面我们的政府不断地出台政策压制房子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又给我们一个上涨的诱惑。这是什么原因。
物业费用的上涨直接打击了岛外都放者的积极性,这一个政策是统一灭杀型的,对于投资(机)的客户是一种打机,物业费用的上涨直接增加了投资成本,使收益风险增加。但是对于考虑养老或者度假居住的客户来说也许面对不住人也要交高额的费用的政策放缓了或者直接取消了自己的投资职业计划。也许这部分人才是这个政策打击的主要人群。有点“宁错杀1000也不放过1个“的意味。
二手房征税对于投资者的打击也不小,但是对于正常转让的人影响不大,所以这条政策从个人观点来看由于前一条。
但是对于如何协调房屋投机者、发展商、业主、物业公司的关系呢?
对于投资者来说投放的目的是”吃差价“等待房子的升值。所以政府尽可能的增加这部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提高他们的投资风险。这是比较明智的。
物业公司在海南这样子的空置率极高的情况下,经营也是十分困难的。如果不提高物业管理费用是很难经营好的。
开发商房子没不出去,开发商是有苦说不出阿。
对于普通客户来说是影响不大的。因为海南的道外购房者随意性比较大,并非不买房子就没有地方居住。所以购买动机比较敏感,稍有变动就会产生很大的风波。所以物业费用的提高直接导致道外购房者的减少。
如何在海南这个特区办一些特别的事情呢?
我觉得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政府应当对于购房者的都房数量与转让环节进行更加细致的监控,严格执行交易税的政策。但是政策可以灵活调整。例如可以按照交易套数与交易面积收税。在单位时间成交一条收1%的税,交易两套收2%的税,以此类推。这个可以细化。
2、政府应当对于物业公司进行补贴,而不是增加物业费用。通过对开发商的投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收通过补贴的方式进行返还。减轻物业经营的压力。另一方面应当尽量的鼓励物业公司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尽量的采取经营性物业,发挥房产与旅游的组合经济效应。
3、开发商开发房子之前对于规划一定要以实用性为主,提前避免以后的物业经营成本,这个也需要物业公司的提前介入开发。
4、政府应当对经营二手房的公司进行扶持,给与减免税,为交易者提供更大的平台,并且从交易环节的增策方面给与方便。
5、加强对交易人的身份审核,实行房产转让备案制,对于一个人的房产转让进行档案管理,防止炒房者进入。
只有提高二手房的交易频率,才能够带动新房的交易。
一手房繁荣的基础是二手房的繁荣。所以政府通过打击二手房市场打击一手房,结果造成购房者不敢不敢购房,老房子不让给买不起新房的人,新房子就卖不动,到最后的结果是谁都没有合适的房子居住。居民的生活水平怎么体改呢?
政府表面的的业绩出来了,但是最终苦的还是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