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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撤“中南海”商标不是“吃饱了没事干”

(2009-04-15 09:59:52)
标签:

法律

卷烟

商标

被告席

烟盒

中南海

杂谈

相比过去民间控烟活动仅限于呼吁、开会、谴责等无力表现,这次申撤“中南海”总算是以行动把一大香烟巨头推上了被告席。虽胜诉的可能性极小,其象征意义却不可小觑。不仅如此,控烟人士同时揭示了其如何利用广告语误导消费者、其烟盒包装如何违反《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我国法律的事实,相信这些都将会随同申撤新闻一起传达给公众,从而达到控烟宣传的目的。

 

  企业打出“中南海”这样的“驰名商标”,会使人误以为代表党和政府向公众推荐危害公众健康的烟草制品。无论从关怀公众健康、维护党和国家机关形象或维护法律尊严考虑,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都是十分必要的。据媒体报道,多位法学界和卫生系统的专家教授、从事公益法律援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律师、控烟组织的代表,近日在某控烟专题论坛上呼吁: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的申请也将随后由公益律师递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从实际角度讲,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最终实现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不能被注册为商标,但“中南海”是《商标法》颁布之前已经注册使用的地名商标,应该不在此限制之列,否则的话,“中南海”的卷烟品牌不可能存活到现在。

  从情理角度讲,通过撤销“中南海”去避免公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维护国家机关形象,似乎也有些牵强。因为按照这种逻辑,“中华”、“青岛”、“熊猫”之类品牌都与烟酒相联系,都有败坏某地或者国宝形象的嫌疑,都在应被撤销之列。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说提出撤销“中南海”的社会人士属于“吃饱了饭没事干”。相比过去民间控烟活动仅限于呼吁、开会、谴责等无力表现,这次申撤“中南海”总算是以实际行动把一大香烟巨头推上了被告席。虽然胜诉的可能性极其微小,但其象征意义却不可小觑。我们也注意到,控烟人士在质疑“中南海”商标的同时,还向社会揭示了其如何利用广告语误导消费者、其烟盒包装如何违反《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我国法律的事实,相信这些信息将会随同申撤“中南海”商标的新闻一起传达给公众和消费者,达到控烟宣传的目的。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在强大的既得利益群体阻挠下,中国的控烟形势并不乐观,别说香烟广告屡禁不止,全面实现室内无烟遥遥无期,就连按国际公约规定在烟盒包装上“明确、醒目和清晰”地告诉消费者烟草的危害、吸烟的后果等都难以做到。在这种背景下,民间控烟群体若要有所作为,必须具备现实智慧。而此次控烟人士集体把“中南海”香烟推到被告席及媒体焦点中,正是智慧的体现,无论成败,人们都会因此对香烟危害多几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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