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工会成“工资倍增计划”最有力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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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重视实际存在的这些不利因素,即便“工资倍增计划”得以实施,也只能惠及公务员等小部分人群,不但未达到全体职工都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目的,反而还增大了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
据报道,广东省农工党在今年的省政协提案中提出,2006年广东职工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速度9.4%,而税收增幅却高达34.45%,两者的增幅极不合理。针对这一提案,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复说,广东省从今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正如报道所言,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工资性收入是主要经济来源。而从2007年起,油价涨了,肉价涨了,气价涨了,服装涨了……什么都涨,唯独工资不见涨,居民于是感觉钱袋日益缩水,在这一背景下,广东的“工资倍增计划”尤其令人兴奋,每年14%的工资增幅,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全国的GDP平均增幅,如若实施顺利,不但能完全破除工薪阶层生活成本增加的压力,而且使群众真正分享了中国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幸福成果,将大大提高群众生产建设与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然而,好的计划只有配上好的实施才会有预想中的结果。对于广东的“工资倍增计划”来说,最先、最有保证享受这一福祉的人群还是公务员、各事业单位职工群体以及部分国有垄断企业员工,因为他们的工资与政府财政有密切联系,且较稳定、透明;而最被我们担心工资覆盖不到的群体,则是广大企业员工,尤其是私营企业的员工。毕竟,企业是以追逐利润为目的,员工的工资倍增则意味着企业利润的减少,从这个角度讲,企业很难积极主动地去搞““工资倍增”,更何况,现在还有很多企业在欠薪、逃薪,很多企业连法定的最低工资都没有执行。由于相关部门目前并不能切实掌握所有企业员工的真实薪水状况,这就导致14%的增长难以监督和落实,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职工本来的工资是多少。
如果不重视实际存在的这些不利因素,即便“工资倍增计划”得以实施,也只能惠及公务员等小部分人群,不但未达到全体职工都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目的,反而还增大了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
针对于此,我们以为,“工资倍增计划”应有意识地向企业工薪层倾斜,比如,通过纳税记录,或者统一的工资支付体系使把职工收入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监控之下;比如积极扶持各类企业中的工会组织,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等。当政府与企业之间把信息不对称程度降到最低,当企业员工的话语权与博弈能力足够强大,“工资倍增计划”的实施自然就水到渠成,普惠全体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