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审离婚要到光棍节?--当“人性化”成为一种标签

(2008-02-14 21:52:56)
标签:

情人节

离婚

人性化

杂谈

分类: “全本”乱评

当下,在以人为本的大旗下,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以及非政府机关正在把人性化当成一种时尚,一个标签,以至在中国涌现一股人性化大潮,千姿百态,五光十色,令人拍案

 

据报道,为避开昨天的西方“情人节”,西城法院、石景山法院等一些法院特意不安排离婚诉讼案件的开庭。据法官介绍,近年来,西方的“情人节”在国人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本来这是个美好的日子,如果选择在这一天安排审理离婚案,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伤害。因此近年来法官在安排开庭时间时都会特意地避开“情人节”,“这并不是一项明文规定,而是法官出于人性化的一种考虑”。


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在不违反法律具体规定的前提下,司法工作的进行可以采取一些灵活的方式,以此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人性化成为安排工作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这是近年来行政执法以人为本的重大进步。但是,象为了西方人的“情人节”把中国公民的离婚诉讼案件开庭时间错开的这种人性化,则有形式主义之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类似情人节这种小节日比比皆是,推而广之的话,不但2月14日不宜审理离婚诉讼,农历七夕的中国情人节也不宜,又考虑到在中国人传统意识中,大多数官司都是使人感到沮丧、郁闷的,而节日大都是“美好的日子”,则法院开庭要错开的日子就太多了,除了法定假期之外,圣诞节、佛诞日,斋月、元宵节、植树节、教师节、护士节、复活节、感恩节,再加当事者个人的生日、结婚纪念日......每一个节日都会牵涉到一大群人的切身感受,个个都要人性化,法院的日常工作何时开展,难道离婚官司非要光棍节开庭才最合适?如果法院做不到各种“美好的日子”都照顾个人的情绪,又为何偏偏偏爱情人节?


如照顾情人节般过分强调形式主义的人性化,其实已经走进“人情化”的误区,这种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的人性化充满了随意性。试想,法院的总的工作量是有数的,把离婚官司从情人节调开,如果法官不趁机休息的话,则意味着一些原本不应该在情人节开庭的官司被调到该日开庭,凭什么那些官司的当事者就应该被选择在这个“美好的日子”出庭?而调开调入之间,因无制度可循,又可能参杂进人情进来,法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亦因此遭到破坏。


当下,在以人为本的大旗下,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以及非政府机关正在把人性化当成一种时尚,一个标签,以至在中国涌现一股人性化大潮,千姿百态,五光十色,令人拍案,除了本文提到的情人节不审离婚案之外,还有为了关爱女性而为女性考试加分,情绪不佳可免于外勤以避免野蛮执法,教师消极情绪可以回避上课,工商执法首次不罚,给馒头定审美标准,老板为员工洗脚以彰显劳资情深等。

所谓的人性化行政,应该是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高层次的行政,绝非一拍脑袋的随意而为。过于随意,缺乏执行标准,以“破例、破格”为标榜的人性化,其实质就是对现有制度的破坏,是对行政资源的浪费,是对多数人的不人性。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