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华为员工:以经济手段实现自力救济

(2007-11-04 18:15:12)
标签:

人文/历史

华为

劳动法

辞职

分类: “全本”乱评

 华为员工:以经济手段实现自力救济

但问题是,中国目前的状况并非象法德日一样过犹不及,而是劳动者话语权过弱,博弈能力过差。

抢在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华为公司责令旗下工龄满8年的员工,主动辞职,重新竞聘。7000余名华为员工的工龄统统归零,对此,社会各界说法不一,有媒体视华为在“规避法律”,逃避企业对员工应负的责任。华为公司则回应说,这是正常的人力资源调整,老员工新上岗将更富活力。
实际上,如果避开道德范畴不谈,华为此举完全符合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思维逻辑,用最小化的劳动力成本获取最大化的收益,正是企业所追求。况且,华为此举合乎现行法律不说,还为辞职员工开出了总计高达10亿元的经济补偿。此事之所以引起争论,是因为,一个和谐的经济社会,不能只以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为主要诉求,其中还包括其他方面,比如,企业员工与社会责任的利益诉求。在这一事件中,恰恰是处于事件核心中的华为员工成了沉默羔羊,既无心赞同,也无力表示反对。在法律之内,资本权力显得强大而挥洒自如;在情理之外,则是当事员工的沉默与别无选择。这法律之外,情理之内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华为的这一企业诉求合法而坚决,员工们是否必须别无选择的接受?答案是否定的。此事件中,涉及人员数目庞大,如果员工实在无法推翻华为的决定,而政府与法律又无理由救济的话,也完全同样可以按照法律与华为讨价还价,争取更为合理的补偿,以经济的手段解决经济问题,实现自力救济。华为不是为涉及员工开出了10亿元的经济补偿吗?也就说,华为通过辞职获得的利益将超过10亿元,那员工们完全可以10亿元为基础,与企业展开博弈,争得更多的利益,如果双方议定一个都满意的价码,比如15亿,20亿,员工感到心满意足,华为也调整了人力资源,抚慰了人心,共赴和谐,你情我愿,岂不皆大欢喜?如果华为感觉支付不起,选择放弃,也算不错。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这事件中,员工一方的代表,工会也好,职工代表大会也好,目前看是处于缺位状态,没有人代表7000员工去与华为博弈,争取自身最大利益。
在华为事件中,不少人指出日本的终身雇佣制、法国的劳工法和德国的莱茵兰经济民主已经过时,受困于终身雇佣制和劳资谈判中议价能力过于强大的工会力量,这三个国家的劳动力市场面临着价格弹性不足,以致劳动力成本高企,影响了本国产业的竞争力,使得这些国家今天又走上了削减社会福利的反向改革之中。因此不应过分保护劳动力产权。但问题是,中国目前的状况并非象他们一样过犹不及,而是劳动者话语权过弱,博弈能力过差。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