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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北青报今天言论头条的题目,写得挺过瘾,破例转一个:
据《人民日报》8月8日报道,江西上饶市广丰县一农民,驾驶货车剐坏广丰县建设局局长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要求支付事故鉴定费、赔偿费,共计4000元。报道称,事故发生后,该农民提出愿意赔偿500元了结,而局长夫人提出该私宅造价170万元,500元不足以补偿其损失,遂向县交警大队报案,交警大队作出上述处理意见,并暂扣该农民的货车。据称,所造成的损失已达数千元。
通过报道所配发的照片可以看出,建设局长的私宅全高四层,外贴瓷砖,局长夫人所称的170万造价,似乎并非虚言。而被农用货车的倒车镜螺丝划出伤痕的瓷砖,大约十块左右。按照一般估价,即使将这10块瓷砖全部更换,也不过几十元开销。肇事农民当时表示愿意拿出500元私了,想必已是惮于房主人的强势而作出委屈让步。但他一定没有想到,房主人所要求的绝非简单的损失赔偿,而更像是一种“精神补偿”;而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房主人为满足自己的过分要求,竟能花样频出、广泛动员,并得到不同权力机关的默契配合。
据县交警大队介绍,为了几块被划伤的瓷砖,建设局长竟然煞有介事地委托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了匪夷所思的“货运汽车撞墙体事故安全性意见”,建设局长便是根据这一“意见”,提出了2000元的赔偿要求;而本该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的鉴定费用,却因为“基层办公经费不足”而转嫁到肇事农民身上。
农民驾车肇事,伤人房屋,固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这种单纯的民事纠纷中,法律的作用无非两点,一是中止伤害的继续发生,二是按照“恢复原状”的原则,赔偿被害方的实际损失。就本案而言,无非赔偿那几块被划伤的瓷砖而已,其余的所有处理都应视为过度。建设局长和其家人所提出的非分要求、所采取的过分手段,除了基于权势而形成特权意识,和轻民、贱民思想之外,无法找到另外的解释。而面对建设局长的非分要求,县交警大队和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竟没有人根据基本的常识和对普通百姓的怜悯,提出不同意见,反而配合其要求,以制度、法律的名义,完成了一次对百姓权利的围剿。民心、民情、民意,在这些机构和官员的行为中,何曾看到半点影子?
坦白地说,中国百姓的权利意识虽有加强,但远没有强化到与权力者强求平等的地步。肇事农民自愿以500元代价超额赔偿那几块瓷砖,其间的“差价”,便可视为对权势者权利“溢价”的承认和补偿。通俗点说,在与权势者发生冲突时,百姓是做好了受一点欺负的心理准备的。但他们一定不曾想到,建设局长对百姓开出的权利“溢价”尚不满足,非要更尽兴一些不可,而且还能得到其他权力部门的“合法”支持。
在报纸配发的图片上,局长的私宅被划之后,四周已经筑起粗大的水泥护栏,为了维护自己的“领地”,他倒真是雷厉风行。但若是不巧,他的护栏再被剐到呢?未必在护栏之外再铸护栏不成?究竟把护栏向外推出多远、筑到多高,才是他能够安心的边界呢?
在这起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事故处理过程中,本为受害者一方的建设局长和其家人,在县交警大队等权力机关的密切配合下,一变而为强势的一方,并把这种强势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大有让肇事农民倾家荡产方解心头之恨的快意。
通过报道所配发的照片可以看出,建设局长的私宅全高四层,外贴瓷砖,局长夫人所称的170万造价,似乎并非虚言。而被农用货车的倒车镜螺丝划出伤痕的瓷砖,大约十块左右。按照一般估价,即使将这10块瓷砖全部更换,也不过几十元开销。肇事农民当时表示愿意拿出500元私了,想必已是惮于房主人的强势而作出委屈让步。但他一定没有想到,房主人所要求的绝非简单的损失赔偿,而更像是一种“精神补偿”;而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房主人为满足自己的过分要求,竟能花样频出、广泛动员,并得到不同权力机关的默契配合。
据县交警大队介绍,为了几块被划伤的瓷砖,建设局长竟然煞有介事地委托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了匪夷所思的“货运汽车撞墙体事故安全性意见”,建设局长便是根据这一“意见”,提出了2000元的赔偿要求;而本该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的鉴定费用,却因为“基层办公经费不足”而转嫁到肇事农民身上。
农民驾车肇事,伤人房屋,固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这种单纯的民事纠纷中,法律的作用无非两点,一是中止伤害的继续发生,二是按照“恢复原状”的原则,赔偿被害方的实际损失。就本案而言,无非赔偿那几块被划伤的瓷砖而已,其余的所有处理都应视为过度。建设局长和其家人所提出的非分要求、所采取的过分手段,除了基于权势而形成特权意识,和轻民、贱民思想之外,无法找到另外的解释。而面对建设局长的非分要求,县交警大队和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竟没有人根据基本的常识和对普通百姓的怜悯,提出不同意见,反而配合其要求,以制度、法律的名义,完成了一次对百姓权利的围剿。民心、民情、民意,在这些机构和官员的行为中,何曾看到半点影子?
坦白地说,中国百姓的权利意识虽有加强,但远没有强化到与权力者强求平等的地步。肇事农民自愿以500元代价超额赔偿那几块瓷砖,其间的“差价”,便可视为对权势者权利“溢价”的承认和补偿。通俗点说,在与权势者发生冲突时,百姓是做好了受一点欺负的心理准备的。但他们一定不曾想到,建设局长对百姓开出的权利“溢价”尚不满足,非要更尽兴一些不可,而且还能得到其他权力部门的“合法”支持。
在报纸配发的图片上,局长的私宅被划之后,四周已经筑起粗大的水泥护栏,为了维护自己的“领地”,他倒真是雷厉风行。但若是不巧,他的护栏再被剐到呢?未必在护栏之外再铸护栏不成?究竟把护栏向外推出多远、筑到多高,才是他能够安心的边界呢?
附一则精彩的网友评论:
赔啦!赔啦!赔啦!余局长拿到钱啦!不要给这个农民任何机会,伟大的余局长,他继承了中国所有贪官的光荣传
统,身为建设局长,把自己的家院建设的如此豪华,没有辜负党的培养,给老百姓树立了榜样!这个无知的农民,
你一没钱,二没权,开着一辆污染环境的农用车,竟敢把局长家的瓷砖刮破,反啦!反啦!反啦!这是绝对理论上 对法律的挑战!你底估了风险的存在,视法律为儿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你再也不可能微笑着面对这个法治 社会,因为你只是一个农民!这个胜利属于建设局!属于巡警大队!属于这个伟大的法治社会!当然也属于组织部 !无知的农民,你肯定会后悔的,让你赔4000元是因为你只是一个农民,同情你才让你赔的如此少,你还不知 足,你该枪决,该凌迟处死,这会让你知道当官的历害。英明的余局长,你又一次没倒在农民面前,我代表和坤、 代表子善、代表克杰等老一辈贪官祝贺你!祝你生日快乐!农民!!!!下地狱去吧!!!再见
你一没钱,二没权,开着一辆污染环境的农用车,竟敢把局长家的瓷砖刮破,反啦!反啦!反啦!这是绝对理论上 对法律的挑战!你底估了风险的存在,视法律为儿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你再也不可能微笑着面对这个法治 社会,因为你只是一个农民!这个胜利属于建设局!属于巡警大队!属于这个伟大的法治社会!当然也属于组织部 !无知的农民,你肯定会后悔的,让你赔4000元是因为你只是一个农民,同情你才让你赔的如此少,你还不知 足,你该枪决,该凌迟处死,这会让你知道当官的历害。英明的余局长,你又一次没倒在农民面前,我代表和坤、 代表子善、代表克杰等老一辈贪官祝贺你!祝你生日快乐!农民!!!!下地狱去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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