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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成本”不能成为“流感性话题”

(2009-11-26 08:36:45)
标签:

法律

性话题

流感

维权者

王鸿丽

杭州市

杂谈

分类: 公共精神

 

     因殴打、凌辱讨薪员工王鸿丽及其丈夫郝刚,杭州市风格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粟志宏及他纠集的陆张惠、汪飞、周志良等4人于11月23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理由是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专家认为,王鸿丽讨薪被辱案,再次凸显工人在遭遇欠薪时面临的取证和求助困境。(《人民日报》11月25日)


       面对“我告诉你,老子有钱,花10万元钱剁你一只手。老子就算杀个人也就两三年”的嚣张话语,相信任何人都可以明白当下社会中,弱势群体维权之艰难程度。尽管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对欠薪问题高度重视,但讨薪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为了讨回欠薪,要经过劳动仲裁、法院等多道程序,时间漫长且最终还未必能得到有效执行——因此,相当部分的人会放弃讨薪。


         即使如此,在笔者看来,维权者的弱势状态似乎成了季节性话题和“流感性话题”。就我们的视野所及来说,一般是到了年终的时候或者是“自杀式”讨薪者出现时,才能引起舆论的关注和社会的重视。这种舆论怪圈或者说“不自杀不足以引起重视”的氛围中,讨薪者被引起重视和解决的概率完全系于偶然性,而非制度化的机制。这样的态势,就好比我们春夏秋冬的衣服穿着一样,只有到了某个季节,才去买相应的衣服,而不到某个季节,则完全可以放弃一样。也有如我们只有在冬季这样的流感高发季节,才重视流感那样。只是,当讨薪者的无奈和辛酸只有在年终岁末才能获得重视、解决的时候,谁可以问心无愧呢?


        道理很简单,讨薪者的权利不分春夏秋冬,更不是“流感”,只能在特定的时候才能显现。那么,能任由“程序复杂致维权成本高”的公共话题成为季节性话题和“流感性话题”吗?当一个社会的维权成本越来越高,甚至是维权的方式不断变换花样和推陈出新时,就不但意味着公众维权机制缺位的事实,而且说明了整个社会缺乏一种纠错机制。笔者以为,维权成为“季节性话题”是对社会现实的辛辣嘲讽,也是公民权利匮乏的真实写照。


       《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这意味着制度正义的流失。我们应该明白,一定的制度是否合理,是由该制度安排中所蕴涵的正义所表达甚至决定的,如果该制度安排的正义已明显地发生变化,则意味着该制度的改变、某种新制度的产生。面对维权者的无力感,我们要认识到,如果讨薪者的利益表达不能借助于“圆桌政治”来实现,他们就有可能选择街头政治和夜晚政治等极端的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为剧烈的社会冲突孕育能量。更要看到,近年来,农民工跳楼自杀、群体性骚乱、报复性攻击等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就说明重建讨薪者的制度化利益表达愿景已刻不容缓。


        对讨薪者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呵护成为社会的常态,才能证明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和谐程度。因此,应谨防“维权成本”不能成为“流感性话题”和季节性话题。也就是说,“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是一个社会的良心所在,而防止对“维权成本”的关注成为偶然性的关注仅仅是问题的一个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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