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东边有雨西边也没太阳。一脚迈进家门,人家说侬动作介快,前脚后步哒,介么夜饭带侬来烧。给那囡打一个蛋浆,切盘莴苣笋,蒿菜漤抓矣就好来。没有煎炸炒,适合我这个简易厨师来操作。
人家天天辛苦做饭,只是下班下得太早而已。单位里有些男性公民有事没事不肯从座位上起来,自然知道其中真谛。男人可以挨,杀头挨时辰。女人十个有九个做不到。天性太过善良,还有母性更是伟大。一女同事本来是风风火火买菜做饭接送小孩,很是贤妻良母一个。小孩一上小学,买菜无心买了,饭也顾不上做了,辅导小孩完成作业为先。我听得目瞪口呆。饭哪能不做,肚皮要饿杀的。
有一同事曾经讲过一句很精彩的话,我两只眼皮挖开来就要吃饭的。就是说只要从床上爬起来立马就要吃早饭,一刻也不能多挨的。虽然每天吃的是雷打不动的水泡饭。不管吃啥,吃本身就是一种讲究和庄重。此人曾经遭遇大难,医生都开出了死亡的通知书,他偏偏挨了过来。
民以食为天。没有天哪有你?吃喝玩乐,不谈吃喝,生命的质量当然会大打折扣,也无法确保其细水长流。以前我也不讲究这个,懒汉的名头自然不是轻易得来的。有啥吃啥还算好,心情不好就来个自我绝食,睡觉睡过头也顺便省下一顿。什么时候改变的,只能说是在不知不觉中,被现成的饭菜可口的饭菜常年累月的喂养中,要求和品位自然水涨船高,兴致与操作也与日俱增。再说,吃人家的嘴软。难道人家不做饭,我就得做饿死鬼?哪能呀。自食其力,自己学几下,至少可以自保。
晚上逛小众菜园,看见一个懒人绝对喜欢的菜肴:苦瓜,洗净,切碎,冰冻,上桌,蘸蜂蜜。极清凉爽口。苦瓜这个夏天吃了很多,创了有史以来的记录,因为它的清凉排毒去火。有人要自讨苦吃,我这个不喜欢吃苦的人也只有跟着吃一点。我家的基本做法是苦瓜炒蛋,切开,用盐淹制小会儿,去些许苦汁,然后下锅炒。等下回吃苦瓜时,一定要试试上面的新吃法。冰冻,蜂蜜,感觉中跟水果沙拉或冰淇淋有点类似。
今天难得主厨了一把,就引出长篇宏论。感觉自己跟当年初出茅庐的刘仪伟有一比,不过是做一道菜而已,看他在《天天饮食》里废话连篇,卖弄口舌,后来才知道人家是中文专业出身,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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