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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在自我的救赎中见证成长

(2010-08-04 2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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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有一位匿名的网友说,散文多是风花雪月的小调,小说则更多人间烟火的真味。我说这话失之偏颇。关键在写的那个人,定的是什么调。你说,琼瑶的小说,不风花雪月吗,汪曾祺的散文,没有人间烟火味吗?

    我一直写散文,是我觉得自己没有虚构的能力,没有想象力,没有足够的耐力。写文章也是需要体力的,单凭灵性是不够的。有一位网友在点评我的文章时曾经说过这一点,我很认同。这一点不单单表现在写文章上,也表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体育运动中,我最惧怕长跑,中学的八百米,曾经是我心头的极限。买股票,我能将短线操作得很好,却坚持不了长期持有。从今年开始,我已经学会将股票持有到三个月,希望以后能更长久。

    写文章呢。我觉得也要去尝试,比如小说。散文,简短的散文,已容纳不下我要表达的内容,已呈现不出生活的复杂。诗,散文,小说,如果拿它们来象征人生的三个阶段,青年,中年,老年,迟早有个转换的过程。

    2008年,我写了三个很短的所谓小说,《来自黑夜的歌唱》,《对不起,打扰了》,《天作之合》。前两个是听我LG讲的两则新闻而引发的,很简短的新闻,我感到很新鲜,一开写就很顺。特别是那个《对不起》,写到老年人的生活时,我的日常生活经验就发生了作用,我婆婆他们一天的生活程序和内容都成了文章的血肉。后面的那个《天作之合》,写了村里一对残疾夫妇的故事,怀着美好的心情写的。只是没想到,2009年,LG的脚摔了个严重的骨折。我写过越秀路上的合欢树,写了就没了;写过一家叫书带草的小店,那块挂了好多年的招牌也换了;写过爱说不能见人面的老外婆,外婆也没了。有一天上午闲着没事,想写写单位的事,写到单位的门面,上面有两块很醒目的荣誉牌牌。中午下楼吃饭,那块牌牌就掉落在我眼前。比见鬼还要鬼。我突然迷信起来,不敢再写正儿八经的文章。

   现在回过头一想,要是我没写,那些事儿就不发生了吗?当然不会。那些发生的事,都不是我能主宰的。我能做的事,就是记录发生的事,或是书写没有发生前的生活,然后让我的文字成为一种参照或见证。鸟儿飞过,天空没有痕迹,痕迹在我的文字或图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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