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医院的防火墙”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目前我们做了1200多例,其中有植物人的、有死了的,有瘫痪的,但都没有发生纠纷”。5月22日下午,道成公司法律顾问夏国杰对参加岗前培训的新员工说。
“1200多例”指的是道成公司为山东省医院做的“第三方见证”。这是公司近年来新开辟的一项业务,主要内容是:在病人手术之前,以“第三方”的名义,将医生与病人谈的过程录音、录像,然后让所有在场的家属在手术知情同意书签名。
这一做法来源于道成公司多年处理医疗纠纷的经验。“发现有特别多这样的情况:患者家属虽然手术前签了知情同意书,但出事后还来闹,他承认签了知情同意书,但是他说不签不行,医生讲什么他听不明白。”夏国杰说,“甚至有的家属说根本没跟我讲。如果拿到法院,法官现在一般倾向于患者,就会说你告知不足。或者说你不符合法律规范。医院就得赔钱。”
夏国杰用正反两个案例来说明“第三方见证”的必要。比如,山东省立医院东院区,一个人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儿子是骨癌——跑了很多医院,孩子母亲去世了,家里穷得一沓糊涂。“已经下班了,医务处从路上把我喊过来,临时做见证。”
这是因为,孩子父亲因为陪儿子看病过程,积累了很多医疗知识,“积攒了好几本医生、护士的治疗方法、治疗经过”,夏国杰说,“他细到什么程度,每使用一种药,每做一种治疗他都记下来。”
于是科室医生、护士很紧张,担心一旦手术效果不好会很麻烦。那个孩子要做一个骨盆切除手术,按科主任的说法,手术就算成功,也活不了半年时间。但孩子还希望能保留半条腿。
结果手术三个月后小孩死了。“因为做了第三方见证,他也没闹。”夏国杰说。
另一个例子同样发生在山东省立医院,有个山东省东营市的农民,在神经外科做了个介入手术,三天花了十八万,弄得倾家荡产。
“那天也巧,医生说你们见证人员很辛苦,已经下班了,一个小手术,就不用做见证了”,夏国杰说,“结果晚上手术当天夜里就死了。”
于是家属停尸不走,第二天早晨十点多,“第三方”强行把尸体移走。最后通过医调委调解,赔了十万块钱。这让夏国杰深为遗憾。“如果那个做了见证的话,他就没法闹了。”
因为有这个教训,“以后来神经外科不管大手术、小手术,统统做见证。”
这项业务为什么受医生们欢迎?用夏国杰的话说,“因为我们是他们的防火墙。我们是为了让他们减少纠纷,减少他们以后的麻烦,他们多做一台手术、少出一个纠纷,他们就挣钱了。出一个纠纷,他们好几天做不了手术,他就赔了。”
“第三方见证”的另一个作用是保留证据。“患者家属再也不能说我不知道,也不能再说我没听懂。因为既有录像、录音又有书面的证据,”,所以,“在手术效果不理想,甚至在出现了并发症的时候,也没有什么纠纷。”
这一说法受到培训班上一位律师的质疑:“第三方”是服务于医院的,由它提供的证据在法律上有多大效力?不好说。
而在卫生法学者卓小勤看来,“第三方见证”纯属多此一举,因为从法律上,手术知情同意书只要由患者本人在意识清醒下签字即可,甚至不需要家属签字。另外,无论是手术知情同意书还是“第三方见证”,均不是医院和医生的免责盾牌,如果医务人员手术时有违法、违规之处,均要负相应责任。
不过,在道成公司前保安队队长齐红看来,“第三方见证”并非“多此一举”,它至少能从心理层面影响患方,通过“第三方”的表演让其主动放弃维权主张。这和“安保队”的作用类似,只是形式不一样,但根本上都是为了“保护”医院。
从“防纠纷”到“防风险”,这是道成公司自2006年开展业务以来的一个重要转型。它的内涵是,与其等于病人家属闹起来后由“第三方”去处理,不如让病人根本就不想闹或不敢闹。
无论是“防纠纷”还是“防风险”,均需要做到“专业”。夏国杰近年来一直代表道成公司处理山东省立医院的医疗纠纷。用他的话说,纠纷发生后,当“第三方”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去到科室,“科主任就像看见救星一样,然后他们跑到后面躲着去了。我们去跟患者家属沟通。”
而现在,按照道成公司的对外说法,因为有了“第三方见证”,医疗纠纷发生率大大降低。道成公司办公室主任刘芙蓉说,他们在湖南湘雅二院做了一万余例,没有一起医疗纠纷。
这一数字真假姑且不论,但充分体现出道成公司帮医院“转移风险”的努力。不过,与以往一样,风险转移到了患者身上。
除了任道成公司法律顾问,夏国杰的另一身份是济南市“医调委”驻医院工作站的主任。当天的岗前培训课上,夏讲得是道成公司驻医院工作站的工作任务与工作模式。
在夏看来,全国各地成立的医调委,均存在一个工作效率问题,和法院一样是等案上门,不能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患者家属情最激动的时候是在初期,这时候也是医院、医生最害怕的时候。”夏说,“我们起着防火墙的作用,把患者与当事医生隔离开,有时候用各种办法,把医生从其他门转移走,甚至我们派安保人员把医生护送出去。”
济南市医调委成立之后,沿用了道成公司驻医院这种模式。“就是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出现在现场,亮明我们的身份,把患者家属从科室引导到我们办公室,以争取时间。”
此外,派驻工作站,还可以通过巡视、巡查,以及第三方见证,发现医患纠纷的苗头,及时汇报,争取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事闹大了不好”。
驻医院工作站各有特点。“比如省立医院,三个院区,尤其是中心院区和东院区,是以调解纠纷为主,他们的纠纷发生实在太频繁,从春节前到现在,我们是轮番过去帮忙。”夏国杰说,“现在还算是稍平静一些。上个月平均下来是一周一起,一个月死一个。”
医疗纠纷的多发,从法院医疗诉讼可见一斑。夏国杰说,山东省立医院所属的济南市槐荫区法院专门拿出两个法庭来审医疗纠纷。“那天一个法官说,加上去年沉积下的案子,包括今年新分的,他手里有二百多个案子。”而据济南当时媒体报道,济南市一家以医疗纠纷为主业的律师事务所,其正在受理的一百多个案子中,有三四十件是涉及山东省立医院。
道成公司驻医院办公室与医院是“协调、配合、合作”的关系。“我们与医院在防范风险、防止纠纷发生上目的是一致的。”
夏国杰没有提到的是,既然与医院目的一致,“协调配合合作,又怎么谈得上是“第三方”?
驻医院工作站受理纠纷的基本程序是这样:让患者家属写出书面投诉材料并提出要求,“说白了就是赔多少钱,但是我们不能这么说,我们只能说你们有什么要求。”夏国杰说,“患者家属到一定时候会提出来的。有的不要钱,但最后还是落实到钱上。”
“写完投诉材料后他马上问,什么时候给答复?恨不得上午写下午才好,但这是不现实的,我们的答复通常是七到十五个工作日。”
夏国杰承认,这个规定没有法律依据。而是“第三方”工作经验的总结。“就是让他冷静一下。”夏说。
不过,对患者可不能这么说。要说“我们要到科室核实情况,然后科室要讨论,要形成一个书面讨论意见。我们会把书面的科室讨论意见转达到患者,这个是需要时间的。”
当然,答复究竟何时出,还要“灵活掌握”。“面对那些停尸的还要七到十五个工作日,肯定不行,要激化矛盾。”
如果患方索赔额超过一万元,就没有必要说七到十五天,就引导其到医调委来。“医调委是在司法局监督指导下处理医患纠纷,”夏国杰说,“有时候老百姓对司法多少还是有点敬畏之心,你要说卫生局成立的就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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