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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法官“后继乏人”?

(2006-06-06 17:38:22)
标签:

法律职业

司法考试

分数线

杜国兴

西部地区

分类: 法律的事
首次司法考试极低的通过率凸显现实难题
 
(2002年9月30日《南方周末》)
 
□本报特约撰稿 郭光东
 
  在今年首次举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西藏全境的考生,通过240分分数线的只有6个,分数线降低5分后上了1个,总共就7个。青海呢,考上了20名,降低分数线后进来了2位,后来通过查分又进来了1位,青海全省一共才23位。”

  9月20日,司法部副部长刘在上海举办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学术研讨会上,透露了这一惊人消息。

  据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副主任袁方透露,青海在录取分数线降低5分之前,司考通过率为1.32%,降低分数线后,也只有1.48%的通过率,远远低于全国7%的平均通过率。

  另据记者在互联网上查到的零星数据显示,西部地区的考生通过人数普遍偏低。其中贵州只有128人达到240分的合格分数线。甘肃、云南也分别只有175人、376人,广西的通过率也仅4%左右。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上海市通过1127人,通过率为11%,大大高于全国7%的平均通过比例。上海现有19个市辖区县,平均每个区县通过59人。如果按达到240分合格线的人数计算,上海一个区县的通过人数约是青海全省的3倍,是西藏全区的10倍。

  东西部地区在统一司法考试中暴露出来的如此巨大的差距,成了本次研讨会上西部地区与会专家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这似乎超出了会议举办方的预期。
 
西部法律职业可能后继乏人

  去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今后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遴选。

  至此,能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就成了一个人是否能从事法律职业的“门槛”。

  考虑到现实差异,在今年首次举行的司法考试中,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考生的报名条件和合格分数线的划定已经有所区别。据司法部刘副部长透露:“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今年刚刚开了个头。考虑到边远、贫困地区暂时还不具备条件,所以我们三家(即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记者注)协商以后,决定对西藏全境和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还有国务院审批确定的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考生的报名条件降到大专学历,合格分数线降低5分,划定在235分。”

  但她同时还提到:“对这一点,西部都反映,既然你照顾了,你就大大方方地再多降点。降了5分,就进来一两个,太少了,根本满足不了用人需要。”

  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徐中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能进司法系统,我想,不用很长时间,两三年以后,云南就会出现法院、检察院进人困难的情况,因为办案业务量会增加,现有的人会退休、调离,那时就很难找人补充。

  贵州大学法学院余贵忠副教授告诉记者:现在法院系统要求现年40岁以下的法官,到2005年必须达到本科学历,不然就要被调离业务岗位,而现在贵州6000名法官中很多人连大专学历都没有。再算上退休等自然减员因素,贵州这么低的通过率,肯定不能保证正常的新老交替,甚至几十年都不够。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立教授对此也忧心忡忡:照这样下去,不出5年,西部地区的法律职业就会后继乏人。
 
激辩西部解困之途:降分还是调人

  如何解决西部法律职业面临的困境,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大致分为两派:一派主张降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录取分数线,另一派主张从东部发达地区向西部输送法律人才。

  在贵州生活了数十年的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李世宇教授,显然是“降分派”。他说:司法考试是好事,我非常赞成,但也不能走极端、一刀切。我们总是要么不考试,法院、检察院随便进人;要么考起来就不得了。中央之所以要搞西部大开发,就说明东西部差别太大,司法考试也应该向西部倾斜,面对西部现实。贵州有12个少数民族,六盘水地区很多人连普通话都听不懂,黔南、黔西南、黔东南有几个县,从1986年律师资格开考到现在,几个县十多年里没有一个人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公、检、法、司机关里甚至没有一个法学本科毕业的。有人提出今年的通过率还高了,要学日本的2%,那样更是永远都考不上。

  李世宇说,高考就不是一刀切,而是按照各省、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划分数线。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教育部的做法是成功的。东西部差别这么大,你司法部统一划分数线,或者只降个5分,就是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

  对于从东部地区输送法官、检察官的提议,他说:我们让北京的教授到省城贵阳当教授都不愿意,怎么可能有人到贵州的一个乡法庭当法官?即使行政命令必须来,他也难以安心工作,文化生活、工资待遇等等差别太大。我的一个学生是贵州一个县的县委书记,县财政发不出工资,就把农民卖不出去的萝卜当工资发了,你上海来的法官能受得了吗?再者说,法官不仅要懂法,还要懂情理,你对当地的风土人情不了解,怎么判得好案子?还别说有的地方讲苗语,你连当事人的语言都没法听懂。

  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杜国兴则属于“调人派”。他指出,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目的是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法律职业应具备的资格能力、知识水平和相应素质。如果通不过考试,就说明你本身就不够格。

  他强调,单靠降低分数线终究不是办法。法律职业是特殊职业。其他有差别就算了,法律不应该有差别。不能说不发达地区的法官、检察官随便对付一下就算了。法律的本质精神是平等。这个平等权包括不发达地区的人也能平等地获取法律的保护。法律职业人的素质差了,就不能保证这个平等。而且,司法活动是开放性的,发达地区的人也可能要到西部地区应诉。

  杜国兴认为,完全可以从内地向边远地区调法官、检察官。司法考试的目的就是建立一种人才选拔机制。如果内地向西部边远地区调法官、检察官,那本身就说明了司法考试的成功。

  云南大学徐中起的看法似乎折衷一些。他认为,短期内可以搞一些特殊政策,降低边远地区的录用资格,但只在地方有效。可能的情况下,再适当地从东部输入一些,对此必须先把待遇说清楚,要不谁去?如果从上海派法官,就应该给他的待遇比在上海还好。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强对教育投入的力度,立足培养当地的法律人才。

  在本次研讨会闭幕式上,杜国兴司长透露,司法部已经注意到西部地区司法考试通过率极低的问题。今年10月,司法部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赴西部地区联合调研,实地了解当地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量以及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衔接问题,争取找到一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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