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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关于聘请刘辉等同志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帮扶项目”志愿者的通知

(2018-01-31 10:58:07)
标签: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志愿者

聘任

刘辉

规章制度

分类: 心理卫生、阳光心理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文件

 

南心协[2018]02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关于聘请刘辉等同志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帮扶项目”

志愿者的通知

 

各位志愿者:

为了顺利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帮扶项目”的开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培训、签订保密协议书等程序,协会决定聘请刘辉等22位同志为项目志愿者,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吴璇燕、陈  强、黄建忠、李  红、张美鑫

施玉凤、张叶华、王明霞、陈红玉、何高镇

  红、刘  辉、吴俞娟、黄吉萍、钟金凤

连文杰、王柯予、王桂旺、罗松兴、吴 

包天辰、高富玉

聘请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宣布项目结束止。希望聘请的志愿者遵守法律法规和项目规章制度,积极服务,真诚奉献,服从管理,履行义务,友好合作,充分展示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志愿者的形象和正能量,顺利完成本项目。

协会和项目管理部门,也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登记志愿服务时间,评选并推荐优秀志愿者。本次聘请为第一批,视情况调整和增加。

特此通知。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关于聘请刘辉等同志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帮扶项目”志愿者的通知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0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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