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律在实施,医院在消亡

标签:
中医药中医院医保新医改养生保健 |
分类: 经营随笔、医院新闻 |
中医药:法律在实施,医院在消亡
吴剑
2017年1月24日
可是,法律是浪漫,现实很残忍。目前,一些地区的中医院在消失消亡,中医药人在苟延残喘。特别在最近几年,新医改政策的强烈推动下,公立医院改革艰难推进下,一些地方的中医院面临巨大的危机。我昨天跟朋友说,难道中医药法是准备把中医药送进博物馆,动物园保护起来吗?
一是中医院生存困难,虽然这几年,国家给地方中医院的建设,设备,资金,培训是力度增加很多,但是最终中医院的生存和发展还是需要靠医院,靠中医去自己赚钱养家糊口,但是中医院的赚钱能力明显不给力,医院建设可以,维持困难,医生培训可以,收入不高;二是医联体政策破坏,医联体也是新医改的亮点,在大城市由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中心实行区域性的合作,大量外地病人就医,实现了工作分工,资源整合,那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县域实行医联体政策,问题就明显了。一个县医院(西医)把乡镇卫生院全部医联体了,病人只能转县医院,不能转中医院,利益的驱动,逼死中医院,某县中医院在2016年业务减少80%;三是医保政策问题多多,医保就是保障民众健康的经济权益,当然首先考虑用比较少的钱,解决比较多的疾病问题,所谓费效比,这些方面中医院竞争力不足(中医药在某些疾病方面有优势)。某一些医院(西医),通过对医保政策的干预,甚至绑架了医保政策,提出向中医院转病人,需要经过医院(西医),需要降低报销比例,是医保政策把病人送到医院(西医)。四是行政干预力度明显,某县,直接把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医整合成为医疗集团,中医院缩进县医院成为一个中医科(国家是要求县医院办中医科)。当然保留牌子,公章,领导,是为了向国家要钱方便。中医院已经名存实亡了,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没有办中医院的积极性,更谈不上保护,扶持,因为没有钱。
这些值得我们深思。一是要不要中医药,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因为法律都明确了,文化也要求了,领导也说话了,感情也非常的,当然中医药法,不是中医院法,因为没有中医院,中医药是一样存在的;二是要不要中医院,曾经有一个中医药的领导说,地级市举办中医院就可以了,而且国家大力专门扶持也是容易。基层(县)就别办中医院了,就有一个中医科足够了,因为非常难办,根本竞争不过县医院。说话比较实事求是,全部的中医院都扶持,那效果不好,不如重点扶持。这就是说,还是需要中医院,毕竟没有中医院,中医药就没有了发展平台;三是如何办中医院,国家要大力扶持,如果把中医药与西医院去一起竞争,中医院当然就消亡,就象把大熊猫送去野外与野狼竞争一样,当然我们也不能全国都养大熊猫。医院要发挥优势,中医药与西医之间是存在比较优势的,如妇产科,儿科,肾病科,针灸科,肛肠科等,特别是中西医结合的一些科室优势更加明显,因为医院最终还是疗效决定一切,这样才能影响患者,影响医保。防病要全力以赴,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方面有独特性优势,西医是没有的。国家的健康政策就是让民众的健康水平提高,政府的医保政策也是让民众不得病,少得病,得小病,从卫生经济学角度看,这是投入少,收益高的好事情。就是说,与西医院竞争,看病比不过,防病有优势。其实,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国家和民众的防病意识已经明显加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