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老有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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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老有所事”
《家庭医生报》2002年6月3日第一版 关注夕阳
庐山心理卫生专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吴剑
最近,笔者参加了北京的心理咨询师的师资培训班,谈了老年人心理健康时,专家们共同的看法是应该把“老有所为”改为“老有所事”,虽然这只是一字之差,却反映了心理健康的基本原则。
“老有所为”是过去的说法,但是对于心理健康来说就不一定符合其原则。“为”是有所作为,“作为”就包含有成功的意思。而“事”,一般就是有一点事情可以做,做事情本身就是意义,而不是一定要做有自慰的事情。
老年人的各方面的机能都在下降和衰老,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作为”对老年人来说是不符合实际的目标。过高的期望值,过犹不及,容易造成老年人的心理挫折,增加了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反而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
心理学认为一个人的生活目标应该和他的实际情况一致,适可而止,顺应自然。老年人有一点事情做,这些事情要符合老年人的身体和心理特点,力所能及。老年人最怕孤独,最怕没有事情做。往往子女们的过分关心和代替都是对他们想做点事情的权利的剥夺。至于事情的成败得失是次要的,是可以超越的。老年人最怕无聊,无事可做。所以,“老有所事”是针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的实事求是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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