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关于聘请林进、张毓茂为荣誉理事长的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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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荣誉理事长林进张毓茂杂谈 |
分类: 心理卫生、阳光心理 |
南心协[2016]34号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关于聘请林进、张毓茂为荣誉理事长的决议案
协会理事:
根据《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林进、张毓茂二位同志,提出不再担任副理事长职务。鉴于他们为南平市心理卫生事业所做出的贡献,借鉴兄弟协会的做法,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请林进、张毓茂二位同志,为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荣誉理事长,并对他们表示敬意。
请大家鼓掌通过!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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