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黑名单制度好
吴剑
2016年10月14日
国庆节前,医院来了一个主动还欠款的男子,并且迫不及待要求医院配合他,尽快撤销法院的黑名单。事情大约发生在大约4年前,青年男子的父亲在我们医院住院,医院尽心尽力抢救,最后还是不治身亡。青年男子对欠医院10多万元医药费(不少是外购药品),签字承诺及时还款。结果,青年男子一去不复返,反复联系沟通都是杳无音信,这些钱都是医院医务人员辛辛苦苦劳动成果。我代表医院向延平区法院果断起诉,法院判决也顺利下达,青年男子还是不见踪影,耍赖躲债。不得已,医院只能申请延平区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青年男子利用其政府强力部门的特殊身份,变更姓名,变更住址(但是身份证好像不能变更)。虽然医院通过一些关系,调查到青年男子的新的姓名,单位,但是执行仍然无法到位,医院感到无望。
没有想到法院黑名单制度,迫使青年男子及时还款,甚至迫不及待,而且要求医院尽快配合他撤销黑名单。这样的老赖,应该受到惩罚。
中国的法律,执行难是老大难问题,以至于社会对国家的法律制度失去信心,社会整体诚信陷入崩溃边缘。好像是今年开始,医院电梯出现了延平区法院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形象,大家还是将信将疑。通过这个事件,我们还是看到法院黑名单制度的震慑作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要不然老赖就寸步难行。大家开始对依法治国的理念有了信心。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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