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加强心理咨询工作的计划(草)
(2012-07-13 1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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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加强心理咨询工作的计划(草)
国家心理咨询师 吴剑
2012年7月13日
一、重要意义。医患纠纷的处置需要发挥各方面的合力,需要全方位,立体化管理。作为化解矛盾,加强沟通,缓和情绪,应对危机,事后处置,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咨询技术是有所作为的。
二、成立组织。在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服务委员会等组织基础上,成立心理咨询委员会。由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推荐人员,经调处中心审查以后,聘请使用。人员需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师资质,并且热爱事业,义务奉献,性格良好,善于化解,积极沟通,了解调处。人员大约15人,市级6人,县市区9人,协会负责人担任委员会负责人。对该委员会人员实行公布管理,供服务对象选择,实行志愿免费服务。
三、工作职责。1、在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心理服务工作;2、公正、客观、科学、善意地开展心理卫生服务,积极化解矛盾,缓解情绪,加强沟通,促进医患纠纷的调处工作;3、对因为医疗事件导致的心理创伤,医患冲突导致的心理问题的患者及家属,进行心理辅导;4、对在处置医患纠纷的心理原则和心理方法,进行培训和辅导;5、对医院团队和医务人员在医患纠纷中产生的心理伤害,进行心理援助。对参加医患纠纷调处的其他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保证其心理健康。
四、服务方法。1、在中心建立心理咨询室,挂牌服务,心理咨询室需要满足心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有基本办公设施,心理评估工具,心理干预方法;2、建立心理热线电话和网络,对不方便面对面心理咨询或者外地求助者,通过电话或网络提供服务;3、对因为医患纠纷导致的患者、家属、医务人员、调处人员,进行现场心理帮助;4、在医疗机构、调处机构,开展心理卫生讲座,集体心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