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昌力副主任在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座谈会讲话
(2011-04-26 09: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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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昌力副主任在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座谈会讲话
吴剑
2011年4月26日
4月18日,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座谈会在顺昌县召开,会议上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胡昌力讲话(南平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他主要谈了关于《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
工作机制需要管用实用;新的法律颁布《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实施,需要吸收;福建省关于建设平安医院,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需要吸收;南平市医患纠纷的环境变化,医闹大幅度下降,工作从无序到有序;调解从冲突调解到责任调解,从粗放到精细。
新办法需要三大原则:统一性原则,实用管用,主要框架不能变;创新性原则,南平解法,新方法,改进效;操作性。责任范围包括管理,范围,治疗;机构组织建立,领导小组建立,应激小组建立,指导协调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需要工作职责;调处中心职责是指导,建议,通报,调解,咨询,宣传。领导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资金需要明确;加强预防措施;医院建立警务室,调解室。处置方面需要加强现场处置,医院报卫生局,公安局。医院综合考评。希望大家对暂行办法的调整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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