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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赔偿性神经症”怎么办

(2010-08-18 16:29:14)
标签:

健康

保健

神经症

患者

病情

分类: 医院管理、发表文章

遭遇“赔偿性神经症”怎么办

心理咨询师 吴剑

《健康报》2010813 6 心理导刊 心理连医

  “赔偿性神经症”指的是,在一些工伤事故或交通事故之后,患者经过治疗,身体上的创伤已被治愈,但由于在受伤后获得了一些意外的照顾和利益,比如可以不上班、生活上受到关照、经济上得到补偿等,便产生一种潜意识--不愿意失掉这些利益,以至一些轻微的、甚至与原来疾病无关的症状被逐渐放大,久而久之,很容易弄假成真,使这些症状被固定下来而且持久存在。在临床检查中,医生常常查不出相应的体征来解释这些症状。

现在,“赔偿性神经症”的发生似乎有进一步加剧之势。比如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医院或政府为了改善紧张关系安抚伤员,许诺治疗好再出院。于是一些患者为了取得不当利益,就出现病症迟迟不消失或与病情程度不符的情况。“继发性获益”的心理被强化,使一些患者的病程大为延长,少数人甚至终身成为“社会性残疾”。

“赔偿性神经症”的出现,一方面可能成为社会关系紧张的导火索,增加社会的总成本;另一方面,对患者的社会角色回归,社会功能的恢复也非常不利。比如,在某一公共事件中,受伤儿童的父母夸大患者病情,在治疗时否认疗效,使得儿童迟迟不能出院,长期看这也影响了儿童的心理健康。

医院一旦遇上“赔偿性神经症”的事情,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笔者建议:

一、              进行心理治疗。“赔偿性神经症”实质上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并成为阻碍病人康复的主要因素。对这类病人,单用药物治疗很难奏效,在明确诊断已排除了躯体因素后,应通过心理治疗解决。

二、              纠正不良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纠正和消除患者的不良心理需求;特别是其“从疾病获益”的思想。有些事故中的受害者认为这些都是以自己的伤痛为“代价”而取得的,有一种心理优势,认为自己所得的补偿或额外待遇是理所当然的,潜意识不意愿失去这些利益,因而便希望或想象着自己的症状继续存在。为防止此类情形发生,家属要避免过度照顾患者,政府和医院也要避免过度承诺,以免患者产生病态型依赖心理。

三、              正确告知病情。医院要及时通报病情好转情况,帮助患者建立起恢复工作和生活的心理准备。必要时,采取专家会诊办法,消除患者不必要的顾虑。特殊情况下,心理咨询师可适当介入,在建立良好咨询关系的基础上,明确告知患者这是“赔偿性神经症”,并帮助患者使其得到全面康复。

四、              动员社会力量。针对有明显意图的要挟行为,在充分理解患者的基础上,尽可能与患者单位、家属进行沟通,讲清患者的病症以及利害关系,以取得他们的配合,争取使患者早日康复,并且鼓励患者以其他健康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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