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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的几点困惑

(2006-06-04 20:25:56)
分类: 经营随笔、医院新闻

医师执业的几点困惑

南平市人民医院总经理吴剑353000

2006-04-15

   最近看到一个电视节目,说一位热心的医师在家休息,紧急抢救了一位生命垂危的患者,由于患者原因,最终死亡,患者家属起诉了这位医师,说他非法执业,当然最后还是法院不支持患者家属诉讼请求。但是,却给我们留了许多思考。

   过去我们曾经听说,在紧急情况下,医师有责任义不容辞抢救病人生命,象在灾难中,交通工具上,核心问题还就是不在医师自己的执业地点,挽救病人生命,如果医师不积极去参加抢救的话,医师需要付法律责任。然而,现在病人的法律意识强了,按照规定,医师用依法执业,包括注册的执业地点问题,不在执业地点从事医疗行为就是非法。这就存在了个悖论。做也违法,不做也违法,医师左右为难。

   由于医师执业必须按照执业地点开展医疗行为,这就成为某些地方,唯一对付医师的行政办法。目前医疗专业人才流动性大为增强,给许多医院,特别是中小型医院,经济落后地方的医院,形成了觉得的人力资源压力,感情留人吧,关系已经僵了,待遇留人吧,其他人有意见,事业留人吧,这些医师在其他地方也是事业。唯一留人的办法就扣留医师执业证。医师人才也是知识阶层的,这明显违法劳动法,一上法庭,医院必输,不上法庭,医师必走。这也给医师执业提出了挑战。

   因此,我看强调医师的执业地点这个政策存在问题。具备医师资格的人就可以抢救病人,不管是什么地方,只要他有资格,操作规范就可以。这就可以顺利解决紧急情况下的抢救资格问题。同时,也可以避免政府用行政手段留人而产生违法可疑行为。医师的流动是我们国家卫生事业变革的必然,从整体上说,可以提高医师的满意度,可以发挥人才的更多潜能,可以防止人力资源的浪费。我想医师虽然不在这里为病人健康服务,在另外一个地方也是为病人健康服务,就是出国也是为世界人民健康服务,不需要管他什么执业地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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