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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飞(34)掰诗——卢卫平《分离》

(2022-03-15 16:00:03)
分类: 易飞原创作品

分离》(原文)

 

作者  卢卫平

 

酒瓶睡了

桌上只剩下我和骨头

我听见被锋牙利齿咬过的骨头

张开伤口说话

它没有恨我,它向我问好

它劝我出门在外要少喝酒

夜深了,别凉着胃

别在路灯下看自己的影子

它怀念起和肉相依为命的日子

那多么幸福,虽然是在乡下

虽然只是在一只瓦罐里相遇

它是什么时候学会普通话的

但我依然从它的卷舌音里听出乡音

是我和几个乡亲的聚会

让它骨肉分离

现在,乡亲们走了

也许永远不再回来

我们谁是骨头,谁是肉

我们在岁月的噬咬下

骨肉分离后,有谁能留下来

听听我的骨头用方言搭几句家常

 

作者简介:

卢卫平,1965年生于湖北红安,珠海市作家协会主席,《中西诗歌》主编。著有诗集《异乡的老鼠》、《向下生长的枝条》、《尘世生活》、《各就各位》等;获中国第三届华文青年诗歌奖、2008年《诗刊》年度优秀诗人奖、2007年首届中国《星星》年度诗人奖、2018年首届《草堂》诗歌奖年度实力诗人奖、第四届“中国天水-李杜诗歌奖”、第二届“刘禹锡诗歌奖”、广东省鲁迅文学奖等奖项。诗作入选《中国新诗总系》等200多种诗歌选本。有诗歌翻译成英语、俄语、葡萄牙语、瑞典语等多种文字发表。

 

 

查我和卢卫平先生的交谈记录,这首诗应该是去年四月份左右读到的,当时我正在看江弱水先生的书《诗的八堂课》,书中只选了几首现代汉语诗歌,此为其中一首。江先生是方家,对此诗有高评,虽然只有廖廖数言,好在我现在都差不多忘了——我这人不愿落入别人的窠臼,就是说的再有理,我也会另取炉灶,用我的方式来掰!

 

 

这首诗似乎难以切割分段,句子咬合很紧,但为了解读方便,我还是大致捋下。

 

酒瓶睡了

桌上只剩下我和骨头

我听见被锋牙利齿咬过的骨头

张开伤口说话

 

这样子的开头不用说,不是习诗数十年的写作者做不到吧。

显然,这是日常主义写作,一场老乡之间的酒局——再平常不过。日常主义写作的特点是入世,接地气,冒生活的原汁。但日常主义写作不等于琐碎、鸡毛蒜皮,更不等于浅显和轻浮。日常主义写作更容易让人信服,感到亲切,也更容易流俗,让人怀疑——所以在纷纭雷同的日常中出离、峻拔、展示思想力度和精神强度,则显得更难。

酒瓶睡了/桌上只剩下我和骨头”,没有时间、地点、人物和事情来由的交待,直取现场——一个弥漫着烟火气的场景,夜幕下几张男人微醺的脸。著名诗人刘川说,起笔写切片,不要时间、地点等相关介绍,不要综合、概括、整体.不要头也不要尾,只是豹子身上割一刀卢卫平先生的这一刀厉害,直接截取呈现生活的横断面,勾勒出生动的现场感——这样的好笔法,应该为之喝彩。这两句的修辞非常明显,酒瓶、骨头和我,已经成为一体。如果过分考量修辞,谈拟人拟物,则是轻薄此诗,修辞只是作者长年写作下意识而为,不必太过关注——重要的是他的进入方式,他的快捷、现场感和三者的神奇对位,才是最迷人的!

我听见被锋牙利齿咬过的骨头/张开伤口说话”,“骨头”张开“伤口”说话,这是深度叙述。里尔克称诗人要具备“深度描写”和情感唤醒、惊动人心的能力,“球形经验”去调动。深度叙述带来的一定是情感的大幅度波动,带来阅读的震撼感。读者也一定想象出,“骨头”所言,也一定不会是轻描淡写,无关痛痒,因为这是一块刚刚被锋牙利齿咬过骨头开口说话,尚且让我们惊愕;这一块骨头可是经过了锋牙利齿咬过”,恐怕是要惊悚了吧!

我比较注重每首诗出场的姿态,语言也是一种重要的姿态,甚至最重要的——一一首诗走上T台,她的亮相和第一步一定是致命的。后面即使走的再好,恐怕也要打折扣。卢卫平先生这首诗的出场,充满了饱经的沧桑感和现实生活的真实感,狼藉、零乱、沮丧、惆怅,等等,但语气却是亲切真实的,像对朋友的喃喃自述。骨头的语气也是兄弟的语气,也是主人公的语气,已浑然一体。

 

它没有恨我,它向我问好

它劝我出门在外要少喝酒

夜深了,别凉着胃

别在路灯下看自己的影子

 

请注意,这块骨头是被“我”或我的兄弟们啃过的骨头,所以有了“它没有恨我”,它是猪的骨头还是牛的骨头或是别的动物的骨头,没有必要分清,所有能吃的骨头都可以解读,都是我的兄弟。骨头上原来应该有肉,但被我们吃掉了,它在身体上供养了我们,还要陪着我,在长夜里的大街上的小馆子里。从文本的描写看,应该不会是高档场所,甚至可能是路边的大排档,这样认定,也比较符合主人公身份,很显然,主人公和他的兄弟是一群到外地的打工仔,更大的可能性是在广东沿海。如果联系作者本人的经历,这种可能性更大——但这种较真意义不大,这首诗的文本是很有普适性的——在哪里漂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漂泊的感觉。“夜深了,别凉着胃”,这块通人性的骨头,挺会安慰人啊,不是一般的体贴!它对主人公太了解了,因为主人公长年和它厮守,虽然它是被主宰的角色,是主人公口里的食物,难免变成主人公肠胃的食物的命运,但从更大的层面看,他们之间其实是相通的—一一个在外的打工者,在时代的洪流前在强大的资本面前显得那么弱小、无力,其实也是别人口中的一块“骨头”,一不小心,也会被时代和社会吞噬——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有相同的命运,一个是食物链的规律,具体可见的;一个是隐性的社会的残酷,对弱者的无形的湮没。

别在路灯下看自己的影子”,这一句深深打动了我,感同身受,其实我没有这样子的经历,但情感上依然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因为这是触手可及的感觉——虽然我们没有在外地打工,但我们生活的各种人,都有过这样的情感体验,只不过打工者的身影更加孤独、辛酸、凄凉,所面对的苦难与折磨更多。

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始终把主人公“我”与骨头对位,隐约中还有一种更残忍的对位(与社会、强权),我与骨头本是强弱分明,却在某一个点上形成共同体并引为兄弟,同病相怜,以此让读者产生深度的共情共鸣。主人公一直在“借骨还魂”,让骨头帮自己说话。

 

它怀念起和肉相依为命的日子

那多么幸福,虽然是在乡下

虽然只是在一只瓦罐里相遇

它是什么时候学会普通话的

但我依然从它的卷舌音里听出乡音

 

一块受伤的骨头依然在继续自己述说的旅程。上一段,我们知道了主人公出门在外,这一段通过乡亲们走了”,清晰地点明了自己的身份——一个来自贫苦农村的打工仔、流浪者。“那多么幸福,虽然是在乡下/虽然只是在一只瓦罐里相遇”,“瓦罐”这一意象,我以为很有味道,有某种温暖的感觉,冒着乡村生活的原汁,更可能是某种美好乡村生活的代指或精神原乡。“瓦罐”里煨着的是村民的美食,丰满的骨头和肉,像村民们过节。要注意的是,它是骨头的口吻,虽然不可改变骨头的去向,始终会走向人之肠胃的宿命,但依然充满乐观的奉献精神——这是骨头对命运的认同,但也是我们犯下的生活原罪。此处有没有自省与反诘?

它是什么时候学会普通话的/但我依然从它的卷舌音里听出乡音”,这一根骨头跟随主人公闯荡天涯,它来自故乡,从小就在喂养主人公,所以它也带着“乡音”,有浓浓的乡情与乡俗,连语言也带着根深蒂固的痕迹,不可抹去,无法改变。

 

 

现在,乡亲们走了

也许永远不再回来

我们谁是骨头,谁是肉

我们在岁月的噬咬下

骨肉分离后,有谁能留下来

听听我的骨头用方言搭几句家常

 

 

第一段之后,通过二、三段两段的穿插,最后一段又重新回到了现场。删掉二、三段,本诗的结构也是完整的,但如果没有这两段的穿插,文本逊色不少,甚至是一首残废的诗,或者一首不该写的诗。

根据表达的需要,跳出客体的描述,回归诗人的内心,进行自白式话语插入。这种技巧国内诗人极少会使用,而在西方诗歌大师的作品中却屡见不鲜。诗人穿插技巧的娴熟运用,可以使诗人在物我的观照中自由往返,打破借物喻意和借物抒情的隔阂,消解过度描摹物象带来的空洞感,在表现诗人的内心世界方面,具有其他技巧不能比拟的深刻性

此诗的插入不是简单的插入,而是进行了主体借代,让骨头替作者代言——这是更高级的穿插。

 

我们谁是骨头,谁是肉

我们在岁月的噬咬下

 

这是神一样的句子,骨头的任务业已完成,水到渠成,作者自然而然发出感叹:“我们谁是骨头,谁是肉”?是肉也是骨头,有时是肉,有时是骨头,骨肉一直相连,彼此早已分不清,早已融为一体,但残酷的现实是,“我们在岁月的噬咬下”,不得不“骨肉分离”。留下来的还有什么?是几句方言,骨子里脱不了的方言,是不可改变的乡音与命运。

三五个老乡,街边小店,几杯残酒。这首诗写得如此惊心动魄,让读者特别是有相同生活经历的读者,感同身受,其中的伤痛、断裂、乡情、漂泊、惶惑、孤独……那些难以言表的,诗人都通过一块受伤的骨头说出,说出共有的前世今生——一个奇妙的带着神喻的借体,承担了主人公不堪重负的任务,为我们制造了一场深夜街头的情感大戏,那就让我们内心深处的波涛随之喧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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