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谴责侯耀华违法卖药,都在担忧明星们的信任危机,不是不对。昨天我也写了一篇博文,主题也是明星们的社会责任。然而,今天又生发新的想法,据专家点评,侯耀华的的做法,是所有明星违法广告的形式都具备了,堪称“违法药品广告大全”了。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侯耀华“陶醉其中”,是什么让明星“问题广告”接连不断,你喊破嗓子,他还是我行我素?
我看,导致如此状况,固然有侯耀华自身素质问题,但细细思量,也不全怪侯耀华。那么,侯耀华卖药,到底随该吃药?
记者:“这些广告中有一种是高血压药品广告,您试用过吗?”侯耀华回答得很干脆也很实在,“我没有心脏病,血压也不高,我更不可能使用这些种药。”我的乖乖,你没亲口尝尝,咋就知道是甜是苦?这不是信口雌黄吗。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侯耀华还理直气壮的说什么,“难道给药品做代言,就一定要吃这个药吗?侯先生说的有道理,难道做卫生巾的广告,他就一定要亲自垫上卫生巾?难道做毒药的广告,就一定要亲口尝尝毒性大小?
其实这都是在绕圈子,或者说在偷换概念。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衣服不好可以不穿,药品可是关系健康,人命关天,吃不好是要丢了性命的,这不是小事。我想,侯先生见多识广,不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但他为什么还要如此陶醉,乐此不疲呢?关键是自己有耀眼的光环,信任度高,商家给予高额回报,钞票可是好东西,多多益善。至于广告代言,那是百姓自己的事了,不是说吗,“别看广告,看疗效。”
进一步讲,侯先生的代言广告都在那里播出的?还不都是媒体。国家明令禁止明星代言药品广告,禁止患者“现身说法”,媒体不是不知道,但是心里明白腿打摽,晕晕乎乎,反复播放,弄得电视节目支离破碎,断断续续,弄的观众怨声载道,骂声一片,但又无可奈何。究其原因,也是钞票在起作用。广告收入,多多益善,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尽管经常罚款,但是媒体可不怕,你罚你的,我做我的,因为罚款那点钱算啥,九牛一毛,毕竟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头,收入还是客观的。况且有时候还能用钞票摆平。这让我自编了依据顺口溜:广告一上台,财源滚滚来。
令人可笑的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媒体播广告赚钱之后,反过来又恶曝明星虚假代言。一位网友说,严重呼吁修改广告法和新闻出版法,强烈要求媒体对自己播出任何东西负起最大的责任。下次吃了假东西,就第一个控告你电视台。
再说了,监管部门和立法机构也不是没有责任。侯耀华10宗广告都违法,而且还十分典型,有人出来过问一下吗?平时读报纸、看电视,侯耀华广告明目张胆,大行其道,没有人监管当然忘了还有法律法规了。有道是,民不举官不究,即使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后者等待群众举报,后者等到出了事,才会闻风而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监管部门动作不大,或者说雷声大雨点小,也不全怪他们,因为法律法规都是立法部门的事,监管部门只是严格执法,不能超越法律之上。所以,建议立法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不仅仅对违法代言广告的明星,对一切药品违法广告也要加大处罚力度,不光对当事人,还要对播放违法广告的媒体,尤其是媒体的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比如撤职。直至诉诸法律,比如判刑。
不然,还会有“马药华”、“猪药华”等出现,遍地开花,那样可就积重难返了,同时更会损害群众健康甚至危机生命。
所以,从侯耀华到“侯药华”,不全怪侯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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