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面对刑罚,官人与百姓的区别

(2006-06-04 18:12:08)
分类: 实事杂谈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犯罪伏法,自古天经地义。可一旦身临其境时,某些官人和普通百姓的表现去截然相反。

有例为证。抚顺市教育局原局长刘传柱面对涉嫌贪污14万元,受贿21万元的指控,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却说出了“我是法盲”的惊人话语。教育局长竟然是法盲,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

最近,民工王斌余因杀人被一审判死刑。仅有四年级文化的他得知后,显得很平淡,“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责任。说起来我也是坏人,不应该把人弄死。”他没有申辩自己是在逃要工钱未果,而且找法院、劳动部门都无济于事,而且是在遭到极度拳打脚踢进行时杀人的。

和“我是法盲”的狡辩比较,王斌余60多岁的父亲却显得很懂事理,“我不识字,可我知道应该按国法处理。”

都说“领导带头,群众有劲头”,可官人们带头“藏心眼儿”,百姓却没有紧随其后。有理还不去辩三分。真是“傻”到家了。

说到这,耳畔又响起了那位副省长大官人胡长清在法庭陈述时的乞求之言,“求求你们,救救我这个大罪人,不要杀我的脑袋,给我判个缓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