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实事杂谈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犯罪伏法,自古天经地义。可一旦身临其境时,某些官人和普通百姓的表现去截然相反。
有例为证。抚顺市教育局原局长刘传柱面对涉嫌贪污14万元,受贿21万元的指控,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却说出了“我是法盲”的惊人话语。教育局长竟然是法盲,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
最近,民工王斌余因杀人被一审判死刑。仅有四年级文化的他得知后,显得很平淡,“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责任。说起来我也是坏人,不应该把人弄死。”他没有申辩自己是在逃要工钱未果,而且找法院、劳动部门都无济于事,而且是在遭到极度拳打脚踢进行时杀人的。
和“我是法盲”的狡辩比较,王斌余60多岁的父亲却显得很懂事理,“我不识字,可我知道应该按国法处理。”
都说“领导带头,群众有劲头”,可官人们带头“藏心眼儿”,百姓却没有紧随其后。有理还不去辩三分。真是“傻”到家了。
说到这,耳畔又响起了那位副省长大官人胡长清在法庭陈述时的乞求之言,“求求你们,救救我这个大罪人,不要杀我的脑袋,给我判个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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