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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发跳楼尊严教育李欣玥少女自杀教育 |
分类: 教育视野 |
文/李清
4月13日晚,因为不愿意按学校的要求剪运动头,山东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八年级一班14岁女生李欣玥从自家五楼窗户跳下,永远地离开了爱她的父母、亲友、老师和同学们。
尽管按照李欣玥父亲的说法,学校领导在事后说孩子是在家出事的,与学校无关,但李欣玥跳楼自杀的直接诱因,是学校强制要求女生剪短发,也就是说,校方对事件显然是有责任的。
不过笔者想说的是,虽然学校强行要求学生剪短发,是不尊重学生权利、践踏学生尊严的不当行为,但反抗校规跳楼身亡的李欣玥,用生命捍卫的其实却并非尊严。报道中说,李欣玥写过一篇作文,文中说自己不想服从相关校规,是“因为头发是我最重要的东西。不夸张地说,头发就是我的一切,它胜过一切的人、物”。换句话说,她在相当程度上捍卫的只是长发。假设是强制留长发,她是否还会反抗呢?
当然,不管李欣玥反抗的是什么样的校规,在学生发型并无实际问题的情况下,学校强行要求学生改变发型,都是不合理的。但是我们也要指出,李欣玥反抗不合理校规的做法,也是不适当的,尽管她的命运让人同情。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年轻人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给家人也带来了无尽伤痛。而她放弃生命去维护的,不过是并不那么重要,剪了还会再长的长发而已。一定要维护尊严,难道不可以向校方据理力争吗?卢梭说,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但不尊重自己生命可谓误读尊严。
逝者长已矣。笔者说李欣玥的死不值得,乃至说她并非真正为了尊严而死,并无谴责死者的意思。只是,少女李欣玥的自杀,应当让我们所有人深深反思,既要反思生命的脆弱、尊严的可贵,更要反思如何去认识尊严,该以何种方式去捍卫尊严。不能不说的是,现在一些青少年过于自我中心,心理脆弱,遇到不顺己意的事情,动辄做出极端举动。家长们不妨想一想,为什么自己的孩子会如此娇气?自己在给孩子优越生活条件的同时,在他们的性格养成、尊严教育方面,是否做得远远不够乃至有严重疏漏?
而作为对事件负有责任的学校,要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大力改善教育工作。学校在这件事件之后要做的,不仅是废除不合理的发型规定,更要全面检讨教育管理思路,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变。同时要加强挫折教育、生命教育,让学生对尊严的概念有正确认识,并敢于、善于去积极维护自己的尊严。
发表于青年时报,详见: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12-04/18/content_3650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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