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我们的奥运或许已被分裂成两个

(2008-08-22 17:05:10)
标签:

体育

分类: 时事评论

  文/李清

 

  今年26岁的巴拉圭姑娘乐琳,是2006年度的世界小姐,然而她为了自己的标枪梦想,仍然来到了北京的赛场。像乐琳这样的业余运动员,在本届奥运会上还有一些,他们有的是牙医,有的是CEO,甚至还有王子和公主。他们的身姿,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8月22日《长江日报》)

 

  很多人认为,业余选手以自己的行为,证明着“参与比取胜更重要”(顾拜旦语)。否则,对穿着旧T恤的伊拉克男选手,对跑在最后面的索马里女选手,不会有那么多人为他们喝彩。而我以为,即便那些因为身份“业余”,而难以取得好成绩的运动员,其实也都是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不然的话,他们在赛场上的奋力拼搏,又如何进行解释呢?换句话说,“重在参与”与“更高、更快、更强”并不矛盾。

 

  在我看来,我们现在的奥运,或许已经分裂成了两个。这两个奥运,并不从实力强弱来区分,也不从是否“业余”来区分,而从选手是否真正热爱体育,热爱自己参与的项目来区分。很显然,当了世界小姐仍练标枪的乐琳,家境富裕仍练射击的宾德拉,他们都是热爱体育,热爱奥林匹克的。当然,在职业运动员中,也有许多热爱体育的。但那些不是源于热爱,而是为了国家荣誉或金钱利益而参赛者,跟他们不是一路人,这些人参加的是另一个奥运——尽管同一项目的选手,都是在同场竞技。

 

  不可否认,国际奥委会1980年从《奥林匹克宪章》中删除“业余原则”的规定,有着相当的合理性。因为随着职业赛事规模的迅速扩大,运动员身份的界定变得困难,而业余选手的成绩不够高,也让比赛的观赏性大打折扣。然而我们应当清楚,删除“业余原则”,其实是一柄双刃剑。当奥运渐被政治和商业“绑架”,它离初衷也越来越远了。难道我们看奥运比赛,所想看到的“挑战极限”,就是以国家之手在后面推,或以大把钞票在前面诱的竞技吗?

 

  曾经,东欧一个仅1000多万人口的国家,给上万名运动员服用和注射药物,提高他们的运动成绩,最终该国在某届奥运“力克群雄”,取得了金牌总数第二的战绩。据说,有女运动员在长期服药后,身体和情绪发生了“可怕变化”,最后不得不去做变性手术。我相信,为国家乃至为金钱而赛的运动员,在拿到金牌的时候,自豪感是发自内心的。可是,他们在练习的时候,有热爱、有快乐吗?现在,有的运动员获了银牌,却哭得那么伤心,还有运动员因伤退赛,国家仍称他为“英雄”,我以为被这样对待的奥运,已经被严重地异化了。

 

  与所有的事物一样,奥运也需要“与时俱进”。开始只有几个国家参加,现在有200多国,过去只能去现场观赛,现在有全球电视直播,过去的场地相当简陋,现在是电子高科技……但不管奥运怎么变,其人文性应当是永恒的。顾拜旦的《体育颂》,曾在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获得“缪斯五项艺术比赛”的金奖。有时候我在想,这个文艺性项目若一直保留着,那些扭曲、玷污奥林匹克精神的事,会不会发生得更少一些,而很多人不想看到的“另一个”奥运,是不是根本就从来不会出现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