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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明中的箱子”值得展出吗? (扬子晚报)

(2008-07-25 12:15:07)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文/李清

http://182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6/5/8/17/11afad93f5e.jpg(扬子晚报)" />  原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18只装赃款的箱子,以及价值40万元的满天星手表等赃物,6月3日被以专柜展示的方式,出现在2008年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上。该展览由海南省纪委和监察厅主办,25名省级领导干部是第一批观众。展览将在一些城市巡回展出,除了有组织的参观外,周末将安排向公众开放。(中新网6月4日)

  贪贿2000多万元的谢明中,有“海南第一贪”之称。18只装赃款的箱子集体亮相,想不吸引观众的眼球都难。报道中说,在整个展览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谢明中的赃物。其实反过来也可以说,如果没有谢明中的这些赃物,展览肯定会少了“重头戏”。然而,展出谢明中的箱子,真有多少实际意义吗?

  毫无疑问,谢明中装赃物的箱子,是他贪贿腐败的见证。可是,这些箱子本身,不过是容器而已,并非作案的工具,甚至不是赃物。如果箱子里装的那些赃款,是存折或银行卡形式,它们在观众面前展示时,不会有现在的效果震撼,对谢明中罪行的定性,却一点也不会受影响。换句话说,只要能够告诉大家,谢明中贪贿有多重,就完全可以了,展出装钱的箱子,实属多此一举。谢明中还接受过“性贿赂”呢,难道也有必要把他的情妇们,也贴上标签放上展台吗?

  媒体曾经报道,厦门曾将与走私案有涉的“红楼”,作为公开的反腐教育展馆,结果有前去参观的党政干部,哀叹起自己工作、生活的艰辛。在沈阳“慕马案”赃物展览中,更有人表示是来“学习取经”的,说想看看官员们都喜欢收哪些东西,还有人无比羡慕地感慨,“看来还是当官好”。反腐教材变成了“羡腐”教材,跟高档奢侈物品给人的强刺激,应该说是有相当的关系的。毕竟,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愿望,金钱和奢侈品本身是无罪的。

  笔者以为,真要通过展览的方式,对官员进行反腐警示教育,就不宜多展出贪官的赃物,而应多让大家看看他们的下场。只展示他们在“天堂”的生活,不展示他们在“地狱”的惨境,很容易给参观者带来幻觉,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因为赃物本身并没立场。当年,安徽巨贪王怀忠的赃物,被公开展示并竞价拍卖,有人高价买回去再送礼,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当然,仅展示贪官的受惩情况,仍然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事后的惩戒措施,不能代替事前的预防,而反腐是一项长远工程。只要利益的诱惑较大,腐败的成本却很低,被查处的风险也小,就会不断有官员前仆后继,步那些贪官们的后尘。因此,举办反腐警示教育展览,最需要让官员观众看到的,应当是党和政府的坚强反腐决心,以及预防和惩处腐败的严密制度。

  本文见报地址:http://epaper.yangtse.com/yzwb/2008-06/05/content_106605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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