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曲”(曲礼与致曲)
(2011-05-06 0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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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礼其次致曲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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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有《曲礼》篇。
《礼记·中庸》有“其次致曲”。
窃以为此二“曲”同义,皆细小穷尽之义。
“曲礼”
《礼记·曲礼》
陆曰:“本或作《曲礼》,上者,后人加也,《檀弓》、《杂记》放此。《曲礼》者,是《仪礼》之旧名,委曲说礼之事。”
陆德明以“委曲”释“曲”。
孔疏云:
《曲礼》之与《仪礼》,其事是一。以其屈曲行事,则曰《曲礼》;见于威仪,则曰《仪礼》。但曲之与仪相对。《周礼》统心为号若,若总而言之,则《周礼》亦有曲名,故《艺文志》云:“帝王为政,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经礼三百,威仪三千。”是二礼互而相通,皆有曲称也。
孔颖达变陆德明“委曲”为“屈曲”,又引《艺文志》“周曲”,是首鼠两端。
《艺文志》之“周曲”,有周密细微义,庶得于“曲礼”之本义。盖“曲礼”者,诸种细微周密之礼仪也。
《礼记·中庸》篇: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
《四书章句集注》:“致,推致也。曲,一偏也。”
窃以为朱子此注,未必洽,似不如郑玄注。
郑玄注:“致,至也。曲,犹小小之事也。”
孔疏:“曲,谓细小之事。言其贤人致行细小之事不能尽性,于细小之事能有至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