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看看自己的评论文章有没有被侵权、被盗用了。今天偶尔一查,还真查出了问题:堂堂新华网陕西频道居然也盗用我的汽车评论《6万家轿将成新宠,车企抢滩谁能称雄》。我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哪里是堂堂新华网之所为啊!想想十几年前我给新华社供稿时对新华社那个虔诚啊,崇拜啊,神往啊,连去北京时路过新华社门口,我都要往那冷峻而肃穆的大门里外怀着虔诚战战兢兢地行若干个注目礼。
怎么有个“网”字,差别就这么大倪?稿子不够,借来用用,没啥,咱也不是啥大家,权威,那么大个网站,用一用,你受宠若惊还来不及呢。问题是,稿费不给也就罢了,连名字都要坚决忽略,而且版面下面郑重提示:“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好啊,你的稿件的著作权你精心保护,我的文章的权益你就肆意侵犯,同样是作者,怎么待遇还不一样啊?在你那里作者还分等级么?不署名字,这文章到底是你的,还是我的?难道我这文章发表后还进了贼网了?
(见文末附图,点击即可放大到原尺寸)
一句话,本作者系共和国公民,有户口本身份证为证,不信睁开你小眼瞧瞧——受宪法保护。本人对自己的文章享有署名权,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你的网再大,社再大,总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吧?不能想网啥就网啥,也不能想怎么网就怎么网吧?那不成店大欺客、霸道无赖无法无天无政府了么?
本人文末严正声明,转载请署名,曝光不悦。非要抹掉本人的小名。这不是自找曝光么?连本人文末的“小调查:希望中级车降价三万的请举手。希望降价两万的请举手”都能保留,本人的小名为啥就不能给显摆显摆啊?
网大,胆大,气魄大,处理问题也不同凡响。
你道本人向其负责人反映这个问题后对方是怎么处理的?
上午本人发去声明函件,下午一点半打来电话说,本人的文章已经删除,编辑已经开除。
本人的文章是6月16日发在新浪首页和新浪汽车评论头条的,新华网陕西频道19日“网”了进去。到今天7月6日,20天,侵权事实持续存在,删除了,你的责任就没有了就可以逃避就交代过去了么?更可气的是,竟把人家年轻的实习编辑给开除了。我这篇文章写的,罪莫大焉,让一个小丫头的工作,很好的工作,大学生可望而不可及的工作给丢了。这不是陷我于不义吗?新华网陕西频道,你是什么东西!真让我瞧不起!找骂!
想想,也别生气。人家也许是苦肉计,开没开除,天知道!不过,让一个小姑娘作新华网盗用作者文章恶习的替罪羊,也忒狠,更让我对新华网的感觉一落千丈!
最好的是大洋网、新疆汽车网、青岛汽车网,尊重作者,从不忽略署名。人家记性好,法律意识也强。网不论大小,有层次,有尊严。比不讲道德的新华网陕西频道强多了。也有些网站把作者“曝光不悦”之类的话和文末的链接也原样搬上去,这倒不必。
这里正告新华网陕西频道之流,请遵守法纪,提高道德素质,提升道德品质,不要再做那些鸡鸣狗盗之事。人与人、人与网,人与社,都是平等的。法律赋予中国公民的权利和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丹东晓程原创,欢迎转载,尤其欢迎新华网转载,本篇可以不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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