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章在这里经特殊处理,又出现了。点击率嘛,挺那啥的。
标题处理了,最后一条删掉了。其它全都是我的原文。
我的原文是这样的:《汽车购销关系中的八条“金科玉律”》
以前发表在新浪汽车博客首页。
这次特殊处理,蒙过了编辑的眼睛。发表了。
我提醒他并留下我QQ给他,他除了在他题目后面加上转载,没有任何表示。
你说他“小眼观车”这种行为是不是挺那啥的?
谁来保护我们广大博友的网上博文的合法权利啊!
我最痛恨的就是剽窃别人劳动成果的客人。
遇上这样事,真是那啥!
这才叫郁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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