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和几位朋友在一个酒店喝酒。
席间去卫生间。
回来发现问题了。
一位痞气十足的40多岁的男人正在纠缠一位20多岁的女服务员。
我站在服务员的对面,也是那男人的背面。
男人的酒气熏天的嘴巴硬往女服务员的小嘴上凑,服务员左闪右躲。
男人问服务员名字。
服务员不说。
要电话,不给。
嘴又凑上去了。
服务员一脸的无奈,强作欢颜,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示意服务员快走。
服务员走了几步,哪里走得了,又被抓小鸡一样抓了回来。
二楼大厅再没有别人。
服务员不敢喊也不敢叫。
我看我出手的时候到了。
天降大任的时候到了。
给狗熊正名的时候到了。
于是我从后面往那男人左肩上一拍:
“哥们,喝一杯?”
那男人一震。恼怒的说:“滚!”
我无赖的说:“我现在就想请你喝点酒。给个面子吧。”
服务员趁机撤退。
男人上来了。想动手。
我也喝酒了嘛。
我突然来了脾气,拼了。
我把西服上衣脱下,往旁边啤酒箱子堆里一扔,说,来吧,你先出招。
然后活动手腕子、脚腕子,蹲成马步,双拳拢在胸前,摆出决斗的样子,说,行,敬酒不吃吃罚酒。
虚张声势罢了。
正在这时,朋友们全出来了。
原来在我周旋的时候,那服务员去找人大叫,不好了,歹徒要行凶了。
有朋友虽教语文,面若土匪。
匪气十足的说:“怎么事儿?”
对方醉醺醺的说:“他、他硬要请我喝酒!”
又要冲上来动手。
我大喊,放开他!
我那朋友一把搂住他的右肩脖间,食指紧压在其动脉处,往外走。
那人立刻软了。
一边吼着,吵着,闹着往楼下走。
楼下有他的朋友,把他劝走了。
有人说报警。
我说,不必麻烦警察了。
我们就接着喝酒。
不是独立作战,也没机会试试拳脚,还是不算英雄。
这篇无以正名。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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