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住宅允许自建,所以一些人便以此为生,他们名义上不是房地产开发商,但却进行着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一般来说,这些人买地建房,自住或出租满两年后,再将其作为二手房出售,可以节省一笔税费。政府对于这种自建使用后再出售的方式视为投资,不作为开发经营而对其征税,这些对于活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多数情况下,开发者拥有的是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仅获得7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经土地所有人同意对土地使用权续期。当地上建筑物灭失后,土地产权则回归,进入新一轮土地产权转移界定的市场流通程序。通常,这类拥有出让权的房地产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但必须经过土地所有者确认。
居民要自建住房时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委托给建筑中介,二是可以自行建造。新西兰对个人住宅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定得缜密而严格,大到土地的审核,小到毗邻住宅间的栅栏安装都要经政府一系列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通常要到城市管理委员会核查将要建房用地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建房要求,在城市管理委员会数据庞大的房地产产权产籍地理信息系统中,只需将某一地块的地址键入,就可获得该地的土地类型、曾建的建筑物及平面图、历次产权变更状况、成交价格,以及目前可分割现状、可建房种类、市政基础设施状况及树木种植情况等。比如树木,原则上任何人建房都不能伤及,10年以下的可移植,超过10年的只能保持在原地。拟建房申请经过确认后,即可上报该土地的规划与设计,审批时间大约为半年左右。
所有的审批手续通过后,可以进行正式建房,建房每一个环节均要得到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核查后,才能进入下一步。为了顺利通过政府审核,节省时间,大多数人会选用在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很好声誉的建筑公司进行主要环节的建筑工作。
目前奥克兰的公寓供应有限,别墅相对较多,一套100平方米的公寓在中央区和北部海岸城区的价位为80万纽币左右,而在马努考城区和万塔凯尔城区只要40多万纽币就可成交。
未完待续
下节连载四:随意的住宅交易
前一篇:宽松的新西兰住宅市场(二)
后一篇:宽松的新西兰住宅市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