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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记者就“合理房价”问题征求意见,特别提出要畅所欲言。
自从温总在他最后一次公开记者会谈合理房价后,舆论对于此问题讨论不少,甚至有列出几个大城市的具体合理房价,多数在5千、6千这个水平,这显然是应景之作,理论依据和对城市、房地产的现实发展缺乏认识。
目前房价合理不合理?原因是什么?我主要表达了三个基本看法。
首先,在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大城市群不断扩容、经济常年高增长、居民收入增加且差距拉大、住房保障缺位的条件下,房价在相当长的时间都不同于西方成熟城市的房价水平和房价收入比水平。“金砖”国的房价都有类似特点。金砖国大城市的房价很高,但我们不能笼统说不合理。这是一个总的判断。
目前广州十区一手网签房价平均水平为14093元/平方米(阳光家缘数据),平稳运行一年多时间,相当于京沪2万元每平方米房价的70%,较深圳、杭州等平均房价低约5000元,应该说,从城市实力、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中高居民收入、购买情况、供求关系、租售水平、按揭率、房屋流转的产权状况等一系列的指标看,广州房价水平相对比较合理。只能从相对的角度看,不能从绝对断言。
其次,房价特别是商品房价从来都是对不同群体而言的。通常把“合理房价”与居民收入水平联系起来,用房价收入比来衡量,但是,正常城市里,以商品房的有限供应、不同类型、地域等特征而言,供求关系和房价其实是对少数居民而言的,不可能对全体居民。
与居民收入联系起来看,高收入人群对房价承受能力强,中低收入者承受力弱;不同收入人群对大户型、小户型承受力不同;对郊区房(万元左右)、远郊房(六七千乃至更低)、市中心房(两万以上)的承受力不同;对新房和存量房(房管局数据显示广州二手住宅交易登记均价7247元/平方米)的承受力也不同。所以,合理房价不宜笼统以平均房价对应平均收入而论。
供求关系影响房价,供不应求,房价必涨;供大于求,房价必跌。而从房价泡沫程度(如投资性比重、房贷杠杆率),地价水平等因素,我么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房价水平泡沫程度有多大,合不合理。举个例子,如果房价是居民用自己钱买出来的,不是借银行钱炒出来的,那么,房价再高,也应该是合理的。
还有要明确地,讲“合理房价”,不能忽视政府保障房在合理房价体系中的关键性作用。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在绝大多数成熟城市都不是用购买的方式解决的,是政府提供租或有限产权来解决的。这是政府本来的角色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否则,把居民居住问题全部推给市场、商品房,无论如何都很难“合理”。讲“合理房价”前提是要讲政府在这里承担了多少。
再次,高房价是一个现实,未必完全不合理,也未必完全合理,原因在于中国特定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解决高房价需要平衡供求关系与加快建立保障制度,市场和保障两手抓;根本解决高房价问题,则需要重树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而这一切需要时间,非简单打压市场,抑制需求所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