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2路电车与天津拆迁的变化
(2010-05-21 09: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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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拆迁评估天津杂谈 |
分类: 房屋土地维权 |
以前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金额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安置补贴金额,补贴金额由区县政府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类型、用途等因素确定。其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往往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交易价,被拆迁人拿到这一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形成的补偿金额不可能买到相似水平的房屋。而新的《规定》,补偿金额将按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这是全国首个“按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的规定,是一个进步。。
据天津市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拆迁补偿平均标准有所提高。新拆迁规定明确,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评估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确定。对拆迁补偿标准确定更加明确、更加合理,改变了以前拆迁补偿标准按房地产市场评估存在的范围过宽和不确定性问题。
二是多种安置方式供拆迁户选择。为了保证被拆迁群众的权益,新拆迁规定从法定上赋予了被拆迁群众选择补偿安置方式权利,即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安置方式;涉及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项目,在同一区位内有定向还迁安置房屋并且建筑面积不低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以房屋产权调换为主。天津市各区县加快了还迁安置房的建设,满足被拆迁群众实物安置需求。
三是增设听证制定,确保拆迁工作公开、透明。新拆迁规定明确,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者比例较高的,应当举行听证;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举行听证。通过增设行政裁决听证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对于进一步严格拆迁工作程序,化解拆迁矛盾,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将起积极作用。
四是规范拆迁评估。新拆迁管理规定明确了拆迁评估的原则、拆迁评估单位的确定方式、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责任,同时细化了对违规评估的处罚条款。规定要求,房屋拆迁评估活动必须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拆迁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各拆迁评估单位要坚持依法公正评估,严格按照评估规范和标准从事评估作业活动。对于出具有虚假估价报告等违规行为,将予以从严从重查处。
五是拆迁实行计划管理。新拆迁规定要求,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建设、发展改革等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区、县政府应当按照各自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的职能,配合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实行拆迁计划管理,适度控制拆迁规模,对于加强全市拆迁规模宏观调控,减少因集中拆迁对房地产市场的刚性需求,稳控房价将起到保障作用。
六是严把拆迁许可关。新拆迁规定要求,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本市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五个要件,从源头上保证拆迁项目合法,确保拆迁项目顺利实施。
虽然上述新规定与物权法的规定还有冲突之处,其落实中也有泡沫,虽然对过去已有的矛盾还需认真化解,但显而易见的是新规定执行后新增的纠纷大大减少。102路电车的变化正是说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