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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拆迁时代还需多久才能结束?

(2010-05-15 22:37:49)
标签:

血案

后拆迁时代

违法行政

分类: 房屋土地维权
 
   严格的说,应当是从《物权法》实施的那天起 标志着后拆迁时代的到来。之所以作出这一划分是2007年8月24日,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志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要求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理由是物权法从10月1日执行,而《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相抵触,将停止执行,要求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制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管理办法》。这是中国的拆迁管理的最高官员首次公开承认《拆迁条例》与《物权法》相抵触,承认《拆迁条例》违反《立法法》的规定。同时也表明现行拆迁制度自即日起处于非法状态,故我们将此刻作为后拆迁时代的起点。
   我们分析后拆迁时代,与以前的拆迁相比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开发商作为拆迁人上第一线与被拆迁人直接发生冲突的情况让位于许多地方政府成为了拆迁人或拆迁公司。其中有的确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合法的房屋征收行为,但更多的是鱼目混珠的假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假棚户区改造或基础设施建设为名的的商品房开发,假城乡一体化、城中村改造之名的掠夺农村土地的拆迁,甚至土地的一级开发、土地储备项目都高举公共利益的旗帜,政府与民众关系日趋紧张。
   二是基层公务员和拆迁管理机关与被拆迁群众的矛盾升级,引起三年来血案不断升级。
   201048日,辽宁省抚顺市高湾区住建委主任王广良在组织强制拆迁过程中,被被拆迁人杨义刺死。王广良之死是一起标志性的血案,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
   从被拆迁人以国旗高悬抵制强拆,到以自焚的极端方式抗议发展到对拆迁指挥人员使用暴力的以暴抗暴,虽然没有阻挡大拆大建这头怪兽在神洲大地横行,但拆迁的是非已经明确。我们思考的是为什么非要大乱才能大治呢?后拆迁时代还需多久才能结束?我们的民族能经受如此折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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