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与拆迁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房价与拆迁互为因果,高房价是拆迁的推动力,拆迁的成本亦是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之一,进而成为房价的构成因素。中央政府的调控为何总是落空?地方政府为何总站在开发商一边?房价与拆迁的野马难以停步为什么?2010年5月3日财政部网站公开了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基本情况如下,我们从中能知其故。
(一)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情况。
据统计,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比上年增长43.2%。受国内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影响,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速呈现明显的前低后高走势。其中,上半年收入同比下降19.7%,下半年收入同比增长110.9%。分地区看,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三分之二来自沿海省份。
总体上看,2009年土地出让收入基本上做到应收尽收。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签订合同总价款为15910.2亿元,而当年全国实际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
亿元,占合同总价款的89.5%。
土地出让收入国库数额与合同总价款数额存在约1700亿元的差异,主要是分期缴纳所致。如果考虑分期缴纳等因素,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基本到位。
2009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40.63亿元,比上年增长42.6%;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43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23.11亿元(其中,上缴中央财政274.94亿元,上缴省级财政648.17亿元),比上年增长44.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2732.96亿元,比上年增长43.5%。
(二)全国土地出让支出情况。
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总额为123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8.9%。全国土地出让收支结余1912.6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全国土地出让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参见附图)。
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中,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985.67亿元,占支出总额的比重(以下简称占比重)为40.4%;用于土地开发支出1322.46亿元,占比重为10.7%;
用于城市建设支出3340.99亿元,占比重为27.1%;
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为433.1亿元,占比重为3.5%;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94.91亿元,占比重为1.6%;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86.89亿元,占比重为0.7%;
用于廉租住房支出187.1亿元,占比重为1.5%;
用于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477.56亿元,占比重为3.9%;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107.25亿元,占比重为0.9%;
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1191.17亿元,占比重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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