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的和尚是村民还是居民?
昨天上午在河南洛阳市中院开庭。下午登封市少林村的10余村民闻讯赶来洛阳咨询。这个村庄在2003年至2004年被登封市政府以高压手段强迫订立拆迁合同后动用警力尽数驱出原住所。空出的良田和宅基地给少林寺作了绿地。村民们得知该项拆迁并无国家的征地批文,遂聘请了中政大的符启林教授等律师代理寻求司法救济,多年来一直在起诉、上诉、申诉之间走。
然而,村庄搬了村民委员会却没有了。无国家的征地批文,村民变不了居民,也不存在居民委员会。于是村民又想到了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对土地的所有权。面对村民的要求,这个本应尽快落实的基层组织建设却成为了难题。原因之一是有人提出,少林寺的和尚是村民,所以问题复杂了。
这个问题不只有一点搞笑。和尚依我佛所言是化外之身,何卷入尘世?有朋友告诉我,少林寺的和尚可非一般意义的人。他们手眼通天。那次动用警力尽数驱村民出原住所的现场指挥可是英雄民警任xx.不过,少林寺的佛法有些不灵。任xx为少林寺作了那么大的贡献却未得到佛法护庇,没有多久出车祸而牺牲,成为尘世间的英雄。少林寺的和尚虽然神通广大,而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少林寺的和尚却是没有村民资格的,更不能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当然,少林寺是可以成立居民委员会的。如果和尚们的户口在当地是居民,像他们的方丈也可作尘世间的官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少林寺的和尚好当的。网上一搜,少林寺的和尚的新闻很多,但是,我佛慈悲,少林寺的和尚切莫与少林村的村民们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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