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0月26日报道:上海市政府26日上午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浦东新区政府关于“10·14”原南汇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采用不正当手段取证、闵行区政府关于因取证手段不正当而撤销“9·8”城市交通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汇报,并听取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坚决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坚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汇报。
众多关心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的善良的人们闻之感到可以松口气了,而我对于此却有些悲观。虽然该案由于上海市政府高层的强力介入,出现了可以肯定的变化,但发生这类“钓鱼执法”的关键原因没有消除。难道我们面对“钓鱼执法”事件,只有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像年仅18岁的孙中界用刀砍向了自己的手才能引起清官的关心才能求得一个公理吗?
“钓鱼执法”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我想将要受到处理的执法队员们也是有话要说的。我想多数制造“钓鱼执法”事件的执法队员的动机可能是为了打击“非法营运”。我曾经提出为了节能,应当允许拼车,允许私家车顺道有偿载客,允许出租车返程异地载客。但是如果这样,当地的哥们的收入要受到影响,就可能发生的士罢运的群体性事件。所以尽管允许拼车,允许私家车顺道有偿载客,允许出租车返程异地载客有利于社会也不能开口子视为合法。
毫无疑问,的哥们的利益也是要保护的。说到这里,我想问题的症结暴露了。为了什么要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营运”又是如何界定的呢?我们从这两个问题的产生,看到的哥们要求“非法营运”的理由是的哥们是领了证向政府交了管理费,向公司交了巨额的“份子钱”的(据悉,公司交的“份子钱”还远远高于政府交了管理费)。问题就出在“份子钱”和管理费上。以北京为例,一位的哥每天睁开眼睛就欠债200元,一个一万辆的士的公司每天“份子钱”的收入就有200万元,而的哥们不交这个“份子钱”是上不了路的。同样,私家车不能顺道有偿载客,就是没有交“份子钱”和管理费。所谓的打击“非法营运”,将拼车和私家车顺道有偿载客出租车返程异地载客视为“非法营运”的本质是地方政府和商人们的利益垄断!同样的道理,要根除断指的悲剧和的士罢运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就应当打破利益垄断,取消的士的“份子钱”和管理费!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