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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以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来搞拆迁!

(2008-07-02 17:02:20)
标签:

违法建筑

拆迁

杂谈

分类: 时政感受
近年来,一些地方搞经营城市走火入魔了,时兴起以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来搞拆迁,来加快拆迁进度。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局面。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绝大部份房屋都是“违法建筑”。如果,对此不慎重处理,无疑会导致社会动荡。
中新网长沙7月2日电 (记者 刘双双 肖前辉)报道;  记者刚刚从张家界市委宣传部获悉,7月2日上午8时40分,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院内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12人受伤,其中5人伤势较重。

  据公安机关查明,该办事处彭家巷社区7组居民田开友因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而产生不满,驾驶一辆装有两罐已点燃液化气瓶的农用三轮车冲进办事处院内,在办公楼前发生爆炸,造成12人受伤,其中5人伤势较重。犯罪嫌疑人田开友在案发5分钟之后被抓获归案。

  案件发生后,张家界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张家界市委书记胡伯俊、市长赵小明要求: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对伤者进行全力救治,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犯罪嫌疑人,并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张家界市领导赵小明、陈美林、杜芳禄、刘曙华、覃德泽等率市直相关部门到永定区现场办公,安排部署此案处 理工作。

  永定区迅速把伤者送达医院救治,并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刘泽友、区长陈竞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控制事态发展。

  目前,整个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我无法了解上述事件的细节,但作为业内人士,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事件的起因是当地政府无偿拆除了犯罪嫌疑人田开友的房屋。违法建筑如何界定?什么情况下能无偿拆除?是否一律不予补偿?这是一个科学的问题,不能随意处理。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应予无偿拆除的建筑,才能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强制拆除。而各地至今为止的拆违大半不符合这一规定。对此,我在2005年写了小册子:《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之后,又写出专著:《违法建筑处理新论》(法律出版社即将上市)。目的是希望对此有所帮助。

实际工作中,违法建筑处理的混乱状况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有的是水平问题,有的则是道德问题。比如,江苏无锡的一些地方官员为推进拆房卖地,将所有不同意拆迁的居民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统统注销后,即派城管登场来拆“违法建筑”。这种近似无耻的做法,表现出这些官员道德的沉沦。这种人为了个人的升官发财,哪里还有做人的良知?从这个角度,无耻比无知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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