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苦,
苦协调,
上午九时到灯挑。
总算一纸协议立,
高速路口上车飘。
和谐二字务实难,
累,累,累,
熬夜在今宵。
三月九日中午奔机场,飞贵阳去息烽。又是一起因拆迁许可纠纷而扩展的协调。之前几经周折,约定十日上午,在息烽县法院由俩位院长主持,县长与建设局长、开发商、被拆迁人代表参加,对拆迁补偿的问题进行庭外调解。十个小时的讨价还价,终于有所突破。
一是83户被拆迁人的“住改非”在“拆一还一,就近回迁”总原则下由原来的按百分之六十的面积计算店面其余按住宅安置改为十年以上的“住改非”以百分之八十计算店面,百分之二十计算住宅实行产权调换。
二是对被拆迁人的临时建筑,均同意补办确权手续后按合法房屋补偿安置。
三是对十一户已经强制拆除的被拆迁人,开发商按上述原则优先就近回迁。未安置完,房屋不得预售。其他个性问题分别协商解决。
应当说这个协调结果是双羸的结果。到九点匆匆忙忙吃点饭便赶赴60公里外的机场,到武汉住下已经是十一日的两点半。一时无睡意便上网,回想此前的协调其他地方的拆迁纠纷,也是多数成功。其中有少数不成功的,原因除了政府方面缺少执政为民的理念外,深感对群体性的维权,其代表人是否出以公心实在是维权能否成功的关键。若是代表人只想自己多得利益或是借此谋求其他利益,我作为代理人只会吃力不讨好。而息烽的诉讼代表人真是不错!整个协调过程中,他们没有为自己个人的事多说一句话。当然,该县领导自班子调整后的确为该案协调成功动了不少脑筋,这也是问题得到解决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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