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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愁苦返回故乡?/耿立

(2023-02-09 10:20:38)

 

乡愁是美学,这发明的权属是鼎公。王鼎钧先生说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也非政治学,思乡不需奖赏,也不值得炫耀。

以塞亚·伯林说:“乡愁是所有痛苦中最为高尚的痛苦。”对此我是怀疑的,果真?痛苦也有崇卑高下?很多人走出了原乡,但像巨婴向后寻觅,绕不出乡愁的脐带,在工业美学大行其道之时,乡愁是回不去,也不必再回的。故乡不是美容就是毁容,正如诗人言:所有的乡愁都是坟墓。

乡村正在集体失忆断片,豪华装修的乡村还是乡村吗?为历史保留废墟现场的乡村尸骨还是乡村吗?

我信鼎公话:“今日乡愁已成珍藏的古玩,无事静坐,取出来摩挲一番。乡愁是我们成长的年轮,陷入层层包裹。乡愁是我们的奢侈品,不是必需品。乡愁无可骄傲,也绝非耻辱。乡愁是珍贵的感情,需要尊重,不受欺弄。流亡者懂得割舍,凡是不能保有的,都是你不需要的。乡愁迟早退出生活,进入苍茫的历史兴亡。”

这言说着是智者,虽然对乡愁的脐带割舍是难的,但乡愁迟早会退出生活,如殉情、如殉道、如殉节,脐带早晚要断,哺乳早晚要舍,乡愁早早地退场,对人的精神成人心理成人有益,不要总想着找一片土地,种几垄返乡的稻谷,最佳的就是把那些思乡的籽粒全部埋进自己身体,身体就是乡愁最后的坟场。我们要适应这样的断奶,天下的炊烟飘到哪里都温暖。

故乡是一疗救精神的处所,现实动因是在异乡在城市遇到了挫败和挫伤,这时最原始的生理反应,就是想到子宫一样温暖的故乡去,那是羊水的所在,母亲的所在。

还乡,就成了一种麻醉,其实我们还可以这样说:回不去的那才叫故乡。

 

乡愁,作为一种子宫般的依恋和怀念,不要否认子宫里的回忆有修饰和扭曲,我们知道,回忆和怀念不只是过往的情景和事物在记忆中的浮现,它本身是一种过滤,它不再是一种本原,它是一种价值观。故乡是我们成人后的一种童年的留存,它是我们的一种想象空间,回忆故乡是表达了在现存社会的一种焦虑需要平复。故乡是一种情感结构、心理结构,里面有一种想象和虚构,它是一种精神的脐带。鲁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在《朝花夕拾》里先生说他曾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这些都曾是他思乡的蛊惑。但后来,在久别故乡之后尝到了这些味道,也不过如此;但唯独在记忆上,还有旧的意味留存。鲁迅先生是看得明白的,这个也许哄骗他一生,使他时时反顾。但我们觉得,先生愿意。

鲁迅思念故乡,但他也写出了对故乡的失望,岂止是失望?在故乡无路可走,才到异乡寻找希望寻找别样的人们,王鼎钧也说:“我早已知道,故乡已没有一间老屋(可是为什么?)没有一棵老树(为什么?)没有一座老坟(为什么?),老城凋零,访旧为鬼。如环如带的城墙,容得下一群孩子在上面追逐玩耍,也早已夷为平地,光天化日,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村庄,是我从未见过的地方,故乡只在传说里,只在心纸上,故乡要你离它越远它才越真实,你闭目不看才最清楚——光天化日。只要我走近它,睁开眼,轰的一声,我的故乡就粉碎了。”

人必须和故乡有个了断,不要成为故乡的囚徒,只有认定你就是一个故乡,你就是乡愁的容器,你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故乡。

怀念故乡,但是他感激我居住过的每一个地方。故乡是什么?所有的故乡都是从异乡演变而来,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故乡还能有什么真正属于你?你回去,回到一个李白写过的叫兰陵的地方,还不是一个仓皇失措的张口结舌的异乡人吗?笑问客从何处来?客居他乡的岁月一久,人就像植物扎下了根须,重建自己的生态。唐代贾岛诗曰:“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从空间看,渡过了桑干河水,距离家乡的实际距离缩短了,但诗人却还是摆脱不了归难、不归也难的悖论境地。贾岛不能超越的是情感距离,还乡中的这种困惑是王鼎钧们的,也是美学的,所以鼎公把乡愁定义为美学的,故乡是回不去的,人只能走在还乡的路上!

现实中地理意义上的故乡,王鼎钧是不愿回去的,因为时间已经改变了他童年兰陵的模样,童年的故乡,只有在梦里在文章中才能复原,鼎公有一篇散文《脚印》说的是人死了,人的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个都捡起来,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这内中的心理,我们宁愿看成是王鼎钧的一次精神还乡。“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减。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铺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浮上来。”这是王鼎钧的一种刻骨铭心的还乡仪式,生不能还乡,捡回脚印,就是把人生的路再走一遍,其实捡回的不只是脚印。

这是一种倒流,是我们从老年向中年、青年、少年、童年的回溯,最后,返回到母亲的子宫。我们验之鼎公,他说他若站在江头江尾想象当年名士过江成鲫,那时他觉得他二十岁。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那时他十五岁。如果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那时他只有六岁。

这是一种向后的寻觅,生不能回家,用回忆走在回家的路上。

还乡,是一种文人墨客的纸上方式,它遮蔽的是乡村的真实与苦痛,正如雷蒙·威廉斯所言:“劳作的乡村从来都不是一种风景。风景的概念暗示着分隔和观察。”如果土地的劳作和现实被掩盖了,而成了安谧的风景,“没有农业劳作和劳工的田园风光;树林和湖泊构成的风景,这在新田园绘画和诗歌中可以找到一百个相似物,生产的事实被从中驱除了,道路和通道被树木巧妙地遮蔽,于是交通在视觉上遭到了压制;不协调的谷仓和磨坊被清出了视野……林阴路一直通向远处的群山,在那里没有任何细节来破坏整体的风景……”

纸上的还乡,是回到田园诗,回到咏叹调,回到风景,回到明信片,这里面很少看到废弃的老屋,留守的空巢亲情,无依靠的鳏寡孤独,以所谓的浅表乡愁而遮蔽问题后的应有反思。

乡愁是一个舶来词:乡愁(nostalgia)又译“怀旧”“怀乡”,是对某种失落东西的感伤,而终极基础的失落,不能不成为感伤的主要内容。列维纳斯(E.Levinas)将乡愁视为表达了向“同”(sameness)的倒退性的回归。列维纳斯认为,作为一种向同的强迫性回归,此回归便是向作为自我的出发地的家的回归。他说这种回归,往坏了说则是一种邪恶,利己的倒退。是啊,在一些人眼里,最高的标准是乡愁里的淳朴,与此不同的城市,是缺少温情,是异端,是乡村的叛徒。

一个人心胸的广博和一个人心智的健康,是能容纳异和异端,乡愁是一种对当下的排斥,也是对当下的一种怀旧式拒绝。

回不去的故乡,故乡早已溃败或者毁容,这是一种乡村伦理的溃败,是那种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的溃败,是那种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价值观的溃败。

乡村温情不再,敦厚人情不再,但炫富攀比在,赌博斗狗在,笑贫不笑娼在,读书无用在,有钱人是爷在,拳头大的也是爷在,市侩在,穿破底线在。

很显然,在乡愁者的心里,故乡不是这样子,他们怀念的只是残存于内心的净土罢了。

那些贪婪的工业文明和后工业文明的暴力美学,差不多一夜之间就血洗了故乡,那些浑朴未凿的原初生活,早就被抛弃,那些原本天然的东西早变成了乡愁式的缅想。那些民俗馆里的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就像是医院里的呼吸机,在重症监护室里那些气若游丝的故乡风情,做着临终关怀式的抢救。

故乡已毁容,乡愁已凌迟,再临终抢救再临终关怀也难以赓续故乡的性命。

工业美学把一切击碎,那些庄严宝相不在了,老屋没有了,吹灯拔蜡,村子合并了,胡同没有了,农具丢弃了,牲畜卖掉了,入住楼房,彻底告别农耕。我在故乡听说一个老人固执地在楼房的三楼辟一个房间养羊,她把羊拴在一张只有三条腿的八仙桌上,那样,昼夜在楼宇里嘶叫,最后,这只羊,却跳楼自杀,其实是这只羊,看到了楼外的青草,猛扑过去,殒命了。

从此处来言,乡愁就是列维纳所说的,是一种精神深处的强迫性回归,他们怀念一种成为标本的乡村精神质地,一种氛围和一整套完整的乡野价值观,那种安恬惬意。他们怀念的是我们人类历史的保姆,是曾有的童年;但现代美学早已成了一种不容商榷的规则,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着吊民伐罪的一切的权力,于是这种对异端,对现代拒绝的乡愁,注定也会把“同”毁容,把“同”变得面目狰狞面目全非。

 


……选自《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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