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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牙[中篇小说](3)

(2006-11-05 17:42:44)
 
                     5
过了一周,是乐红他们班的同学会。以前林传真不愿让乐红参加这类活动。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乐红知道他想什么,不让去就不去。现在乐红岁数大了,越来越想见同学,她们班同学已经死了一个,她说:说不定下次聚会,又少了一个。
林传真说:你想去就去,晚饭我跟孩子到学校食堂吃点儿。
班里同学对乐红说,我们好长时间没见林老师了,你给他打电话,让他也参加咱们的聚会。
乐红说:他来干什么?
同学说:他是咱们老师,怎么不该来?你要是不叫,我们晚上去家里看他。乐红拗不过同学的美意,给林传真打了电话。她说:你不来,他们还要去家里看你,你就来吧。
林传真把孩子托付给邻居,自己去了酒店。
班里同学好长时间没见林传真,一见面都欢呼:哇,林老师真年轻呵!
乐红,瞧你把林老师照顾的,比我们还精神呢。
大家都祝贺林传真跟乐红的美满婚姻,说了许多吉庆话,酒宴上的气氛感染了林传真,无论谁敬酒他都干,喝了好多酒。
同学们还想敬他,说:老师我干了,您喝一口就行。
林传真说:那怎么行,我也干。说完一仰脖子干掉了。乐红拽也拽不住他。
林传真喝多了的特点是话多,他跟同学们说起了和乐红热恋的情景:你们知道吗?她那时有我教研室的钥匙,无论我什么时候去教研室,她都在那里等我。
同学们说:乐红,你可真浪漫。
看来还是跟自己的先生谈恋爱好,亲热也比我们方便呵。
林传真又说:有一次她跟系里请假说家里有急事,拉着我上了泰山。我本来不愿去,还是她买了票,硬拉着我去的。
乐红说:没有的事,我什么时候拉着你去了?
林传真又说:在泰山,她看见一个算命的,非要算算。那个老道让我们抽签,结果我抽了个上上签,说我们白头到老什么的,那个老道还说,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情,还拿宋庆龄跟孙中山比例子,把她说得一冲动,给了人家一百块钱。
这些细节回忆起来,乐红也很兴奋。她说:就是那个老道把我说迷糊了,要不然我怎么会嫁给你?
同学们说:乐红,你别得了便宜卖乖,我们那时候谈恋爱,大冬天也得在树林里站着,别提多受罪了,哪有你幸福。
林传真说:你问问她,那时候冬天一见了我,就把凉手放到我胸口里了,硬让我拿胸口给她暖着。乐红看他越说越不像话,红着脸阻止:你少说点儿行不行?
林传真说:我今天高兴,你不要扫我的兴。
林传真刚配的牙戴着松,说话一多牙往下掉,说几句话用嘴一抿,把牙抿上去,那情景让乐红难堪。她说:算了,咱们今天就到这儿吧,该回去了。
同学们也看着林传真的牙尴尬,说:也好,今天就到这儿吧。
林传真不肯罢休,说:还没喝好呢,再干一杯。
乐红不得不趴在耳边提醒他:你看看你的牙,大伙儿看着多难受呵。你要是想喝酒,就喝两杯,别总说话了。
林传真怔了一下,明白乐红觉得他丢了人,他涌上一股恶意,索性把假牙掏出来放在碟子里,说:我早就不想戴这玩意儿了。
摘下假牙的林传真,两腮顷刻塌陷下来,嘴周围的皱纹急剧被放大,他从一个中年人,转眼变成了老年人,在场的人都被林传真的举动惊呆了。只有乐红,扭过脸不看林传真,她说:咱们喝酒,咱们喝酒。
林传真说:这回我的牙不影响我说话了吧?
他的假牙在碟子里放着,上面还沾着一块绿色的菜叶和一些肉渣。男生们替他难堪,女生们觉得恶心,谁都不愿朝他的方向看。林传真用筷子拨弄着假牙说:这就是真实的林传真呵,可惜,他再也不年轻了。
乐红想哭,她极力岔开话题,林传真却不罢休,对别人不停地说他的假牙。
同学们看到这个情景,都说:不行了,再喝就醉了。咱们下次再聚吧。
林传真喊:服务员!
服务小姐跑过来。林传真说:拿一个塑料袋来。
服务小姐跑着送来塑料袋。乐红以为他要打包,暗暗拽他,没有想到,他却把碟子里的假牙装进了塑料袋里。
他就那么瘪着嘴离开了酒店。酒店迎宾小姐开门送他们时,乐红脸上火辣辣的。她是硬挺着,才没在同学面前失态。
同学们把他俩送到学校。下了车,乐红邀请大家到家里坐坐。谁还敢去她家,都说:下次吧。同学们上了车,乐红冲大家招手,林传真在旁边若无其事地看着,他甚至都没有跟同学们说话。乐红觉得这个晚上丢尽了人。
回到家,林传真坐在沙发上抽烟。他把一只脚放在茶几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玩弄装假牙的塑料袋儿。要是往常,乐红会给他倒一杯水,现在乐红一个人进了里屋,她扑到床上一动不动。
她趴在那里,好长时间不说话。她觉得自己没有哭,可是脸下边的床单湿了好大一片,听着林传真在外屋看电视,没有过来问她一句话,她终于憋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林传真把电视的声音调得更大了。
乐红从邻居家把孩子接了回来。
那天晚上,她第一次跟林传真分床睡,孩子看到妈妈默默地搬过来,眼睛里闪出担忧的目光。
乐红在她屋里睡了三天,她开始还接受,后来对乐红说:妈,我怕。
乐红说:你怕什么?
她说:怕爸爸不高兴,要不,你回爸爸那边吧。
乐红跟孩子发脾气:好,以后我再也不跟你睡了。
看到孩子忧郁的样子,她有些后悔。自从搬到孩子屋里,她一直等着林传真把她被褥搬回去,林传真没有,他宁愿看着她在孩子屋里睡。她能感觉到他的意思,是想看看她怎么收场,你不是想找台阶吗?我就不给你台阶,让你自己折腾。
林传真的态度,让乐红从怨变成了恨。好,你不理我,过几天我带着孩子搬出去。
这个决心刚下,她就动摇了,因为她承受不住老师们的关注。
他们在酒宴上的事很快在学校传开了。不少人知道,林传真当着乐红班里的同学,故意把假牙放到碟子里。他这是成心恶心乐红。他怎么能这么干呵。
也是乐红活该,谁让她当年勾搭有妇之夫呢。
乐红能感觉到别人幸灾乐祸,她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想别人怎么议论她。
白天,她出门前都要仔细化妆,把眼睛周围的青色眼影压下去。她穿最贵的衣服,极力往时尚里打扮,她现在才明白,青春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她再没有青年时代,过去不曾看重的东西,原来这么宝贵。
不管乐红出门时怎么精心化妆,人们也能看出来,她的眼睛是肿着的。
有些女教师故意装作不知道,问乐红:乐老师,这几天怎么不见你跟林老师出来散步?
乐红说:我前两天崴了一下脚,不敢走时间长了。
什么时候崴的?
就是三四天前,我们在外面吃了顿饭,上楼时崴了一下,当时不觉得疼,第二天就疼得厉害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可要注意。
乐红知道人们在看着他们,已经三天了,她没有跟林传真一起出过门。她是会掩饰的,林传真却什么都写在脸上。他的胡子三天没刮,脸上像长着一蓬乱草。他的假牙除了吃饭,再没有戴过。他出门时,人家看见的是一个小老头儿。
乐红又恨又痛。这就是她深爱过的林老师吗?她当年是想让他幸福一辈子的。当时他跟她说家庭的不幸,说有一次两口子打架,邓韵拿着盘子朝他扔过去,差点儿打瞎他的眼睛。说母亲在他家住了一星期,再也住不下去了,母亲没有说邓韵一点儿不好,反而说:只要你们两口子好,妈就放心了。
母亲是忍着眼泪走的,他什么都清楚。
当时乐红涌起的念头是,决不能让他再过这样的日子了,她要让他幸福。她要让邓韵知道,还有比她更年轻的女孩子爱他。
现在,她的林老师一脸憔悴,她开始怀疑他当初说的那些话是否真实。他的前妻真有那么坏吗?可能她还不如邓韵,你看林传真的脸色,还不如跟前妻在一起时好。
可她又有什么错,她把家里活儿都包了,洗衣、做饭、带孩子,就像一个家庭妇女。为了不使他压抑,她宁可放弃自己的政治前途,这一切换来的是什么,是他当众把假牙摘下来,让别人看到她嫁了一个衰老、丑陋的男人。
如果自己当年嫁的是一个同龄男孩儿,看到她哭一定来哄她。林传真却不。人们都以为,他比她岁数大,有了矛盾会让着她。其实不是。他比她年龄大也就比她有定力,到最后坚持不住的总是她。因为她实在太爱他了。另外她也爱面子,害怕别人看出他们有矛盾。
这一次她不想再迁就了,她一定要让他低头,让他说清楚,为什么非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让她在同学面前没面子。
如果他不跟她说清楚,她就决不回他屋里。
林传真没有妥协的意思,他这几天没有多少课,周一上了半天,周四上了半天,剩下时间都在家里,渴了自己烧水,饿了切一点儿香肠在屋里喝酒,喝完躺到床上蒙头大睡。
醒来他坐在沙发上发呆,好像在想什么,其实什么都没想,只是听见远处有个声音在嘀嗒嘀嗒地响。他知道那就是时间。他看见一生就这么流逝过去,头发就这么一根一根地脱下来,皱纹就这么一条一条地浮现出来。
他知道乐红没错,却恨乐红,想激得乐红跟她发火。他知道自己一生在什么地方错了,不过这不是因为乐红,而是很早很早就出了问题。一句话,是生活错了。
他想把错了的生活改回来,又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一切似乎是乐红引起的,离开乐红,他就能回到理想的生活中吗?他没有把握。
他没有勇气,他不敢肯定生活会比现在更好,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意气风发,激扬文字的林传真了,他可以用他的假牙打击乐红,但他知道,戴上假牙的他不一定还能引起别的女人注意。
乐红很忙,每天六节课,讲完课她不想回家,和以前下了课就慌慌张张往家里跑相反,她现在愿意在学校待着,跟教研室里的老师们聊聊天,说说市里的新闻。
市里一个女工,下岗后跟丈夫离了婚,自己带着孩子回到娘家。母亲说:人家下岗的多了,怎么别人不离婚,就你离。你也该找找自己身上的原因。她百口难辩,一气之下跳了楼。
那天也是凑巧,她从楼上跳下来正好落在一棵树上,没有摔死。爬起来,她突然明白这么死太冤了,她得活下来,得争这口气,当时她前夫的嫂子在保险公司推销保险,她想,她能卖保险,我怎么不能卖?从那以后,她投身到了保险业,想不到短短几年就翻了身,后来她又到农村承包果园,现在成了天意农产品公司的老板。
教研室里的老师们说,是那一摔摔出了个老板。
市超逸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拥有上亿元资产,就是找不到真正的爱情。他跟原配妻子没有共同语言,第二任妻子又背着他跟别人私通,第三个女人给他生了个孩子,后来做DNA鉴定,那个孩子竟然不是他的。他觉得无论有多少钱,他的生活都不幸福。后来他在报上征婚,说只要爱他,无论贫富,无论丑俊,他都愿意娶回家做妻子。征婚广告登出来后,有三千多人给他写来应征信,说他的故事感动了她们,她们爱上了他,都愿意做他的妻子。这位老总从三千人中,选了一个年岁最大,(比他大五岁),长相最丑的女人,婚后两个人过得非常幸福。
大家闲聊时,这些故事是当笑话说的,乐红听了却很动心。她想,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丰富呵,如果不是跟林传真生了气,怎么能知道还有这么精彩的故事,还有这么多可爱的男人和女人?
一个普通妇女,尚能争取来奇迹,自己一个有知识有学历的女人,为什么不能活得更好一点儿。过去别人不能容忍自己生活出轨,自己不是坚持下来了吗?现在让日子再改变一次,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是在别人都走后才回家的,临走时,她留恋地看着校园。心想,自己以前太傻了,校长让到校办公室都不去,自己白白牺牲了,林传真念她好吗?自己把一生都寄托在林传真身上,林传真却把假牙给别人看。自己这是图什么,为什么不到校办公室工作?到了校办公室,说不定过几年就提拔成副校长了,校长把她从系里调出来,就是想增加她一些行政工作能力,她不该辜负校长的期望。
她决定明天就跟校长说,愿意到校办公室。
随着离家越来越近,她心又软了。她能想像到,别人每一个进步,都是对林传真的巨大打击,如果有一天,她真的成了领导,家里的电话都是打给她的,来家里的人都是跟她请示工作的,林传真怎么受得了?
在跟林传真发生感情前,她没有接触过男性。在家里,她是最小的孩子,父母对她非常爱护。她从小就是个胆小敏感的人,她对男性是惧怕的,在别的女孩子对男性发生兴趣时,她还在疏远着生活中的男性。
正因为林传真比她大很多,才使她克服了惧怕心理。连她也奇怪,怎么跟别的男孩子打交道总那么戒备,跟林传真在一起,她就那么果断、勇敢。她跟林传真谈恋爱,林传真几乎是被动的。
一切都是因为她爱林传真,爱给了人勇气,爱使人在生活中变得主动。直到现在,她仍然爱着他,想到自己的决定可能给他带来影响,她又犹豫了。
这么想着她推开家门,屋里到处乱糟糟的,鼻子里闻到的是酒气,眼前看到的是杂乱无章,她的心降到了冰点,原来对林传真泛起的柔情被压了回去。
林传真听到她回来,连眼睛都没抬,他一整天除了睡觉,就是躺在沙发上看《神雕侠侣》,别的什么都不管,听见她的脚步声,也装作没听见。
乐红进了厨房,看到灶是冷的,锅是冷的。昨天买的菜,还放在地上,大部分已经蔫了,早晨买的油条还在橱柜上放着,林传真没有吃,不知道他早晨吃的什么,也不知道他在哪儿吃的。
乐红觉得身上没有力气,这就是女人,不管在外面多么愉快,如果没有一个好家庭,她仍然觉得浑身乏力。她简直不想动,想躺到床上,想尽快把这一天过完,早一点迎来新的一天。如果不是有孩子,她都不打算吃饭了。可是孩子该放学了,不管她多么难过,都不能不给孩子做饭。
她煮了点儿面条,吃完把孩子送走,自己又去了学校。虽然学校已经没有她的课,她仍然愿意在教研室里备课。她不愿回家。
第二天,她让孩子中午在学校里吃小饭桌,自己索性在学校里吃食堂,她不知道林传真是怎么吃的,也不想知道。
她找到校长,告诉校长自己想通了,愿意到校办公室工作。校长露出开心的笑容。这是校长最喜欢的青年教师,校长真的愿意让她快些进步。校长说:人的机遇一闪而逝,你要是再犹豫,我就安排别人了。
她说:我就是担心干不好,辜负领导的信任。
校长说:你还年轻,应该有更大的前途。学校是个做学问的地方,其实,还有比做学问更重要的,就是管理。管理人才最稀缺。我当年要是光在系里做学问,怎么可能当校长。
她说:我没那个能力,也不敢想。
校长说:生活既要脚踏实地,又要有想像力。当然,系里的课你还可以继续教,不会影响你评职称。学问也不要荒废了,我愿意你仍然是学术尖子。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她觉得郁闷散去了一些,这是她第一次没有跟林传真商量,决定了未来的生活,生活好像正朝她展开乐观的一面。
她站在学校门口看着校园里的学生们,自己当年就像这些学生一样,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她幻想着以后生活多么美好,这幻想其中就包括着林传真,或者说林传真是这幻想中最重要的部分。
那时她是多么爱林传真呵。没有一天不想他,没有一会儿不想他。他的脸总在她眼前晃,不论是上课,还是吃饭。她面对面跟他在一起说话,仍然觉得远,只有搂在一起,她才觉得拥有了他。
她怎么会爱上他,爱上了他什么?她说不上来。她记得别人问过他,爱林传真什么,她一时回答不出,就说爱上了林传真的白牙。
这也是真话,她第一次心动,就是因为林传真的白牙,当时她觉得他的牙是那么干净,那么结实。那么结实的牙长在嘴里,让她觉得人是结实的,实在的。这么干净的牙长在嘴里,让她觉得人是干净的,纯净的。
在这之前她听过林传真的课,还听过林传真的好多故事,系里老师们说,他是系里最优秀的青年教师,三十八岁就评上了正教授。他的论文不断发表在全国的权威杂志上,省内外许多专家都知道他。
她还听别人说过,他当年为了追邓韵,天天晚上拿着外语书在女生宿舍门口等着,有时邓韵知道他在等,就从另一个门出去,他白白等一个晚上,晚上回到宿舍,他却告诉宿舍里同学说,他一晚上背了五十个英语单词。第二天见了邓韵,他不说昨晚等过她,而是告诉她,想出了一种新的背单词方法。
那时他还写诗,写了很多爱情诗。他把写给邓韵的诗,不直接交给邓韵,而是贴在学校墙报上,那些诗被好些大学生传抄,邓韵是看了他的诗才跟他来往的。
就连他表白爱的方式,都让她神往。她曾经请求他,为她写一首诗。他说已经过了写诗年龄,再也写不出了。他说:只有得不到爱情,才会写诗,幸福的诗人会沉浸在幸福中,不可能再产生出诗思。
她没有得到他的爱情诗,却没有动摇对他的爱情。她觉得他那结实的牙齿后面,有着更结实的东西,也许比诗还要珍贵。她愿意他更多地写论文,而不是为女人写诗,哪怕是为她而写。
她最初找他,一点儿也没有破坏他家庭的想法,她就是喜欢他,想听他说话,想请教他问题,想听他回答,后来只要能看到他,只要他朝她微微一笑,露出他那可爱的牙齿,她就觉得一天都是充实的。
她想,这就是二十岁的乐红。她可笑吗?她荒唐吗?她对自己当年的选择后悔吗?
不,不后悔。可是她想改变一下生活。她在等着林传真,如果林传真仍然这样僵持着,她就要选择另外一种活法。她觉得自己不会比一个下岗女工差,更不会比那个应征的丑女人差,奇迹可以在她们身上发生,也可以在她身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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