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起床之后,一看表已是下午三点钟。一阵并不强烈的饥饿感把我从云里雾里拉回到现实。莎莎还没回来,我知道她有好多事需要奔波,所以也没打电话打搅她。不知小李有没有消息,不过我一点都不担心他。他是那种典型的“醒目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让自己吃亏的。也许他此时正跟那个中央台的女主持人好好享受人生呢,我决定等莎莎回来之后,再去联系他。余胖子还在房间吗?我梳洗一番后,去敲隔壁房间的门。
门铃空洞地响着,我知道,余胖子也不知去哪里撒野了。他那种还没结婚的小青年,心里总像揣着一团无名火,平时就爱没事找事,大好时光怎么能在宾馆里闷得住呢?
这会,我是彻底的一个人了。无所事事的一个大闲人。
我走到马路上。买了一些冰糖葫芦、雪糕之类的零食边走边吃。然后我毫无目的地跳上一辆公交车,连几路车也没看,就随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
一站、一站,一些人吵吵嚷嚷地下去,一拨人又吵吵嚷嚷地上来。车子越来越挤,可我一点都不嫌烦。我觉得日子就该是这样繁忙而杂乱的,也唯其这样,才显出它的充实和温暖。一种“在人间”式的亲切的烟尘味。我这是怎么了?要知道,在我自己的城市里,我是那种最怕人多、最喜欢清静的人,对于毫无秩序的人群和嘈杂,我的态度一贯是皱眉和逃避。可是现在我却津津有味地打量着车窗外那些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流。飞扬的尘土在秋阳中,也有了一种柔和的美感,像是给周遭平添了一层柔和的滤光镜。
也许所有的美感都是距离的产物。在北京,我是一个悠闲的旁观者。而对于我自己的城市,我就是其中的一道最平凡的风景。米兰·昆德拉说“生活在别处”,恐怕也是说的这种情形。当“别处”变成“此处”时,那层滤光镜就被放大镜取代了。
这么想的时候,我在一个不知名的站牌下,下了车。
这是一条相对安静的马路,路不宽,两边人行道上都是高大的梧桐树,稀疏的树叶在静静的阳光下,发出了金色的光芒。我能看到那手掌般纤毫毕现的脉络。我穿着一双高筒的平底靴,一条齐膝的咖啡色呢裙,一件杏黄色的高领毛衣外面,罩着一件宽松的风衣,身后还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我面带微笑,步履轻盈,无拘无束,左顾右盼。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天!
我很快发现,这条路上有很多书店,大大小小,各具特色。我听到自己的灵魂发出了一声欢快的叫声。
哇,这么多好书啊!我一头扎进书店,贪婪地翻翻这本,看看那本,迫不及待地挑选起来。当时我想,为了这么多书店,这么多好书,我也会终身一往情深地爱着北京。
后来,我就看到一本薄薄的小书,不到十元钱的一本朴素的小书。可是这本书后来给我带来了比十级地震还要强烈的震撼。她最终将改变我的一生。
这就是北京于我的真实意义。
如果你表示怀疑和不屑,请你继续耐着性子听我讲完这个情节并不复杂的故事。你会发现北京真的是一个不断创造奇迹和上演奇迹的美丽的城市。
小李那天不在北京。他前一天就来到离北京有两三个小时车程的郊区。这是他那个从前的女友阿玫提议的地方。这里是一个被开发成“农家乐”式的度假村,有山有水,风景秀丽,环境清雅。阿玫曾跟朋友来过这里,喜欢这里一切源于自然的泥土味。一幢幢独立的别墅也是装修成农家茅屋的风格,巨大的落地窗外就是摇曳的果树和清清的鱼塘,落日余晖中显出经典的浪漫。
阿玫选择这样一个僻静的地方,主要是为了躲避城中那些打量的目光。她虽还算不上家喻户晓、大红大紫,但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她不愿自己成为圈内人议论的对象。恰巧这几天没有她的班,她也打算到郊外放松一下,所以接到小李的电话后,她脱口而出:我带你去郊区的一家度假村吧。小李正愁在哪里与阿玫见面才够档次呢,听她这么说,欢喜得不得了。他知道,到那种地方,就是他俩的私人空间了,有多少可以倾诉和回忆啊。
不是节假日,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整个度假村显得空落落的。小李和阿玫就挑了一幢邻近鱼塘、视野开阔的别墅。阿玫兴致很高,拎着一串钥匙,轻车熟路地领着小李在度假村里转了一圈。
这种情景比小李预想的不知要好多少倍,但小李此时并不放松,他显得拘谨,甚至有些装腔作势,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可他越想表现出随意就越显得不自然。倒是阿玫好像只顾着自己当“导游”,并没在意小李的紧张和局促,气氛还算和谐。
走累了,两人就回到别墅,开了门进去。阿玫从冰箱里取出一瓶矿泉水,大口喝起来,边喝边说:给你当了这么半天的导游,你要付我多少劳务费呀?说着还冲小李调皮地做了个鬼脸。
小李心一动,他鼓足勇气走过去,有些笨拙地抱住她:玫,这么多年,我好想你。
阿玫一惊,本能地挣脱开小李的拥抱。她这才认真地打量起身边这个男人。小李伸出的手,笨拙地僵在那里,他只能厚着脸皮再作一次努力。阿玫更坚决地甩开了他的手。气氛一下子变得十分尴尬。
小李讪讪地坐到沙发上,有些脸红地问:怎么?你还恨我呀?
阿玫也退到床沿上坐下来。一些她早已淡忘的往事就像吹了口仙气似的,又在她的脑海里活了起来……
阿玫比小李低一个年级。那时小李是学校的活跃分子。他有着当地方官的爹,家境比一般同学优越不少。所以他常常穿着新潮的服装,留着长长的头发,身上总挂着一只“随身听”,一副刻意的潇洒模样。
在认识阿玫以前,他正跟同班的一个女生谈恋爱。在一次舞会上邂逅阿玫之后,他的心就无法平静了。阿玫的娇巧和美丽让小李对自己的女友,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于是他一边无事生非地与女友吵架,一边发动了对阿玫的全方位“进攻”。
阿玫那时也是处在青春期最虚荣最易感的阶段。她知道小李有一个女友,但那时她不仅不在乎他的“脚踏两只船”,相反还为自己能战胜一个竞争对手而骄傲。两人轰轰烈烈地爱着,玩尽了琼瑶小说里那些山盟海誓、生生死死、花哨浪漫的把戏。
转眼小李毕业了,他回到家乡做了一名电视台的编导。两个如胶似漆的恋人突然分开,一时都难以适应。阿玫又是电话又是情书,距离使她的感情一下子成熟起来。她似乎真的爱上了这个长得有些像黎明的男孩。想到他对她的宠爱,他的潇洒随意,他的精明,还有他们那曾经不顾一切的爱欲,她突然从心里归顺了他。她尝到了一个女人的思念是怎样的滋味。那是一种既坐卧不宁又心如磐石、既痛苦难耐又甜蜜安宁的复杂的情感。在电话中,小李依然是一贯的随意样,风趣而又会甜言蜜语。但他很少写信。他说自己很忙,话都在电话里说尽了。
这样熬了一个学期,阿玫忍不住了。一放寒假,她就买了去小李那里的火车票。等她一夜未睡、憔悴不堪地在站台上见到来接自己的小李时,她百感交集,扑到他的怀里泪流满面。那也算是她人生中比较值得纪念的一幕场景了。
小李仗着父亲的关系,未结婚就在电视台分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虽然旧点,但对于阿玫这样的学生来说,已经够奢侈的了。她俨然女主人般地住下来。两人过了几天最疯狂最甜蜜的准夫妻生活。
快过年了,阿玫要回家探望父母。可她舍不得离开小李。小李很是通情达理:宝贝儿,还是回去看看吧,不能找了老公忘了娘啊!再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呢?他亲自去给阿玫买了张火车票。
阿玫的心又被分离的痛苦所笼罩。她知道过了春节她就要回学校了。她开始像所有的贤惠妻子要出远门那样,帮小李收拾东西、打扫房间、购买生活用品。然后她独自黯然登上了回家的火车———她执意不让小李送,因为她受不了离别的氛围。
就这样,阿玫在家里度过了一个心神不宁的春节。刚一过了初七,她又忍无可忍地坐上了去小李家乡的长途汽车———火车票紧张,而离开学时间只有一个星期了。她只想跟他多待一些时间。她只能绕道来看他。
她在晚上11点多到达了小李的单元房。她的心被爱情的火焰烧得要飞起来。她丧失了所有关于疲惫和颠簸的感觉。她只觉得自己激情奔涌,按捺不住。她要给他一个惊喜。她用激动得颤抖的手敲响了房门。
那一夜,成了她生命里最丑陋的一幕记忆。多年以后,伤害已经趋于麻木,而那丑陋仍是那样触目惊心。她不明白,生活中的丑怎么会丑到这一步,让人都不敢正视现实,也不敢彼此对看呢?
那是一个性感的三十出头的女人。看到她,阿玫才明白性感是怎样一个词,有怎样的内涵。那是一个女人中的女人。
看到阿玫,她不慌不忙地说:对不起,你别责怪小李,我不知道你今天要来……
小李像个受伤而发疯的狮子,吼道:你快闭嘴吧!快滚吧!
她仍然不气不恼地一边梳头一边收拾东西,然后同情地看了一眼小李,又小声地对阿玫说了声“对不起”,才带上门出去了。
那一夜小李成了一个最狼狈的罪犯。这与他平日的洒脱和风趣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他用结结巴巴的话语解释着:那是他们单位广告部的一位同事,从小李一进电视台起就看上了他,她不仅小恩小惠还投怀送抱,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结果。她是一个结了婚的女人,丈夫在南方做生意,很少回家,她又有钱又有闲还有无穷的欲望,更有自知之明。所以小李跟她有一点逢场作戏,有一点彼此利用,有一点欲罢不能,更有一点棋逢对手。小李原想等自己与阿玫结婚之后,就彻底与她拜拜的,只是料不到玩火玩了这么短的时间就烧到了自己。
不管小李如何解释,如何道歉,阿玫都打定主意决不原谅他。从爱到沸点到毫无准备地跌入冰层,有谁知道她所经历的痛苦和耻辱———那种撕裂般、发疯发狂的感觉?她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她已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后来无论小李再做什么、再说什么,她再也不理他了。毕业以后,她就千方百计地留在了北京,从一个没有户口、没有正式单位的普通大学毕业生做起,一步步在京城站稳了脚跟。当然后来她也交过好几个男朋友,也或多或少地利用过姿色打天下,想起从前自己在感情上的较真就觉得好笑。她现在是“同居时代”最积极的响应者。同居,多么节制,多么成熟,多么平和啊,再不会有情感的偏执和义务的束缚,欲望滋润着身体,而爱情的火焰再也烧不到心灵。
这时候,她再回想小李,突然感到在自己所处的所有男人当中,还是小李对自己最真心,也是和小李在一起的日子是最幸福的。她突然就不恨他了,也不恨那个妖娆到骨子里的女人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会偶尔想起他。但想归想,她是决不会与他联系的。她渐渐明白了小李这样的人虽有说不尽的好处,但只一样是致命的:他是天生花花肚肠的男人,他永远只能是水,不是山。水是多么温柔和灵气的东西啊,而阿玫知道,一个好丈夫必须是山。
这些年也听说,小李早已离开了那家电视台,离开了故乡,一个人来到南方闯天下。也听说他已结婚成家。不知他找了一个怎样的女孩,心里还是真诚地为他们祝福的。
那天接到小李的电话,说他在北京拍片,要待一阵子,希望与自己见面。起先很意外,想想又觉得顺理成章,好像他们迟早是要见面的一样。等真的见了面,阿玫既不紧张又不激动,竟像老友似的轻松随意。这倒连阿玫自己都感到吃惊了。
阿玫想:要经过多少人、多少事,一个女人才能在情感面前这么淡定自若、宠辱不惊、游刃有余啊!
现在,她爱过恨过又拒绝过的这个人就在眼前。他比以前胖了一些,但并不臃肿,额上已生出几许细微的皱纹,比从前显得更稳健、成熟。这样看来,任何年龄段的男人,都有不同的魅力和风味,只有女人是害怕年龄的。一个保养得再好、再精致的女人,一上年龄,就显出积压箱底似的陈旧味,就算依旧美丽,也失了那份楚楚动人的水灵,更何况那些被时光摧毁了容颜的普通妇女们呢。而男人就完全不同了,有的是越活越能活出风度和精彩来。这就是男人是树、女人是花的道理。从外表上看,小李活得还是挺滋润的。应该说,三十多岁的他正处于“杀伤力”最强的时候。只不过经历了这么多,他们还能找回从前的感觉吗?阿玫应该怎样面对他“重拾旧梦”的企图和诱惑呢?
我们剧组在三天后正式开机。那时我们几个人在北京的故事都有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开头。这事我们等会儿再说。先来说说我们开机的事。
其实我们这个电视片开拍的时候,已经在当地举行过一个隆重的仪式。各方面领导、投资方、赞助商、各媒体记者都济济一堂地出席过。那是一个标准的华衣香鬓、锦食美酒、装腔作势的自助酒会。
这天,莎莎领着我们三人,衣冠整齐地来到北京大名鼎鼎的藏传佛教寺庙———雍和宫,她说我们要恭恭敬敬地拜佛、烧香。按她的话,我们在北京的霉运算是彻底结束了,我们要虔诚地祈祷今后在北京的拍片顺利、成功。
佛我拜过,庙我访过,可是跟在一个二十岁、打扮新潮、思想前卫的女孩后面,煞有介事地以拜佛的方式,进行所谓的开机仪式,我还是头一回参加。
莎莎非常虔诚,一个佛像一个佛像地拜,磕头,敬香,往公德箱里塞钱,嘴里还念念有词。小李和胖子也出乎意料地认真,他们跟在莎莎后面也毕恭毕敬地烧香、磕头、捐钱。只不过他们许的愿是不是与莎莎相同,我就不得而知了。
只有我既没烧香,又没拜佛。我跟在他们身后,饶有兴趣地仰望着一个个形态各异的佛像,我觉得他们与我是那样的亲近。我不需要向佛求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东西可求。我只是静静地仰望着、凝视着、微笑着。我第一次感觉到,那庄严慈悲的佛正在将那笼罩一切的阳光深深地植入我的心底。在那光芒的辉煌映照下,我无法言说自己受到的强烈震撼。等我走出宫殿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我恍恍惚惚地跟着他们走出了雍和宫。然后我们就上车直奔某著名学府,我们要采访的第一个专家已经在家中作好了准备。
OK,顺利开工!
一切都像我们预想的一样,这个年过半百的叶专家有着非常严谨的时间观念。我们一路上都催促司机快点、快点,还好,运气不错,一路上没有遇到堵车,只是司机有些不耐烦地说:这是在北京,算你们走运,要不然你们再着急有什么用?我们便不敢再吱声。等我们扛着机器、举着话筒、带着各种设备,大汗淋漓地敲开叶专家的房门时,离双方约定的时间几乎一分不差。老人看起来很满意,他微笑地把我们让进家里,说:你们很守时,我们抓紧时间吧。
可是我们没想到这个著名人士的家是如此简陋。虽说三室一厅,但总共才70多平米,而且是老房,基本上没怎么装修。这太令人惊异了。小李转了一圈,竟没法取景。
莎莎看出了小李的难题。她开开心心地假装向小李建议:小李,咱们叶老可是学术界的泰斗啊,你可要拍得认真点。我看这里的光线有点暗,我们不如去选个外景吧?
叶老完全不懂莎莎的话意,他和颜悦色地说:没事,没事,随便点,就在家里拍吧,出去耽误时间,拍完了,我还有事。
看着已经穿好一身西服、打好领带、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的老人,莎莎不好意思再坚持什么。小李左看右看,只好选了书房里垒成一面墙的书柜做背景,又指挥我和他各打亮一盏碘钨灯。胖子在镜头里调调试试,终于打出了一个OK的手势。
采访开始了。由于房间太小,作为采访人的莎莎无法入镜。她只能在镜头外面发问。叶老面对镜头,侃侃而谈,条理分明,思路清晰,见解深刻。他没有一般人在镜头前常有的那种局促感。他的沉着和磊落让我们感到,他已超越了一切世俗的障碍———主观的或客观的。这令我们这些采访过无数人的“老记”们不得不佩服得五体投地。
结果非常出彩。所有的采访几乎一遍就过。等我们一边收拾设备,一边叹服叶老的学识和口才时,一个年轻的学者模样的人敲门进来。叶老和他又是一副要事将谈的神情。于是我们道谢着赶紧告辞出来。
一上车,我们就七嘴八舌地感叹:这才是素质啊!那么深的学问,那么严谨的作风,那么高的地位,又那么淡薄名利,实在令人高山仰止啊!看来今天的中国,也不是人人都那么浮躁庸俗、追名逐利的!
我说:看到叶老的生活环境,真替他打抱不平呢!对于这样的“国宝”级人物,国家应该全力保护才对!比起那些一夜走红的歌星、影星们,叶老的待遇也太不公平了!
莎莎说:整个电视片拍完后,我要发给叶老一笔丰厚的稿费。这个钱我掏得最舒服!
我们都异口同声地表示赞同。
其实我们这个电视片开拍的时候,已经在当地举行过一个隆重的仪式。各方面领导、投资方、赞助商、各媒体记者都济济一堂地出席过。那是一个标准的华衣香鬓、锦食美酒、装腔作势的自助酒会。
这天,莎莎领着我们三人,衣冠整齐地来到北京大名鼎鼎的藏传佛教寺庙———雍和宫,她说我们要恭恭敬敬地拜佛、烧香。按她的话,我们在北京的霉运算是彻底结束了,我们要虔诚地祈祷今后在北京的拍片顺利、成功。
佛我拜过,庙我访过,可是跟在一个二十岁、打扮新潮、思想前卫的女孩后面,煞有介事地以拜佛的方式,进行所谓的开机仪式,我还是头一回参加。
莎莎非常虔诚,一个佛像一个佛像地拜,磕头,敬香,往公德箱里塞钱,嘴里还念念有词。小李和胖子也出乎意料地认真,他们跟在莎莎后面也毕恭毕敬地烧香、磕头、捐钱。只不过他们许的愿是不是与莎莎相同,我就不得而知了。
只有我既没烧香,又没拜佛。我跟在他们身后,饶有兴趣地仰望着一个个形态各异的佛像,我觉得他们与我是那样的亲近。我不需要向佛求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东西可求。我只是静静地仰望着、凝视着、微笑着。我第一次感觉到,那庄严慈悲的佛正在将那笼罩一切的阳光深深地植入我的心底。在那光芒的辉煌映照下,我无法言说自己受到的强烈震撼。等我走出宫殿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我恍恍惚惚地跟着他们走出了雍和宫。然后我们就上车直奔某著名学府,我们要采访的第一个专家已经在家中作好了准备。
OK,顺利开工!
一切都像我们预想的一样,这个年过半百的叶专家有着非常严谨的时间观念。我们一路上都催促司机快点、快点,还好,运气不错,一路上没有遇到堵车,只是司机有些不耐烦地说:这是在北京,算你们走运,要不然你们再着急有什么用?我们便不敢再吱声。等我们扛着机器、举着话筒、带着各种设备,大汗淋漓地敲开叶专家的房门时,离双方约定的时间几乎一分不差。老人看起来很满意,他微笑地把我们让进家里,说:你们很守时,我们抓紧时间吧。
可是我们没想到这个著名人士的家是如此简陋。虽说三室一厅,但总共才70多平米,而且是老房,基本上没怎么装修。这太令人惊异了。小李转了一圈,竟没法取景。
莎莎看出了小李的难题。她开开心心地假装向小李建议:小李,咱们叶老可是学术界的泰斗啊,你可要拍得认真点。我看这里的光线有点暗,我们不如去选个外景吧?
叶老完全不懂莎莎的话意,他和颜悦色地说:没事,没事,随便点,就在家里拍吧,出去耽误时间,拍完了,我还有事。
看着已经穿好一身西服、打好领带、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的老人,莎莎不好意思再坚持什么。小李左看右看,只好选了书房里垒成一面墙的书柜做背景,又指挥我和他各打亮一盏碘钨灯。胖子在镜头里调调试试,终于打出了一个OK的手势。
采访开始了。由于房间太小,作为采访人的莎莎无法入镜。她只能在镜头外面发问。叶老面对镜头,侃侃而谈,条理分明,思路清晰,见解深刻。他没有一般人在镜头前常有的那种局促感。他的沉着和磊落让我们感到,他已超越了一切世俗的障碍———主观的或客观的。这令我们这些采访过无数人的“老记”们不得不佩服得五体投地。
结果非常出彩。所有的采访几乎一遍就过。等我们一边收拾设备,一边叹服叶老的学识和口才时,一个年轻的学者模样的人敲门进来。叶老和他又是一副要事将谈的神情。于是我们道谢着赶紧告辞出来。
一上车,我们就七嘴八舌地感叹:这才是素质啊!那么深的学问,那么严谨的作风,那么高的地位,又那么淡薄名利,实在令人高山仰止啊!看来今天的中国,也不是人人都那么浮躁庸俗、追名逐利的!
我说:看到叶老的生活环境,真替他打抱不平呢!对于这样的“国宝”级人物,国家应该全力保护才对!比起那些一夜走红的歌星、影星们,叶老的待遇也太不公平了!
莎莎说:整个电视片拍完后,我要发给叶老一笔丰厚的稿费。这个钱我掏得最舒服!
我们都异口同声地表示赞同。
这天晚上,莎莎兴致很高,她提议我们去三里屯酒吧一条街好好疯一疯。她约了周秘书,又让小李约阿玫。周秘书很爽快地同意了。阿玫说自己没有空,弄得我们都挺扫兴的。我们很想见识一下这个央视著名主持人的台下风采。小李却说:我们在北京的时间还长着呢,以后还不是机会大把?这话好像是说给他自己听的,我们也没深究。
三里屯果真名副其实。一间间风格各异的酒吧延续了长长的一条街。那是一个最个性化的可爱的地方,充分体现了宽容、自由、情趣、现代这些好词儿。我们五个人吵吵嚷嚷地选了一家没什么人的酒吧坐定。各人叫了不同的饮料。莎莎说都必须叫酒,于是很少饮酒的我也要了一杯红酒。反正买单的是莎莎,我们只管开心就行,谁愿意扫兴呢?
除了莎莎,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周秘书,原想他是一个机关里职务不算小的官僚,一定较拘谨、乏味的。却不料他非常的随和和幽默。他自我介绍:我是你们老板的大哥,也就是你们的大哥,你们不反对吧?莎莎道:那你这个做大哥的带了什么见面礼了?一看莎莎那神情,我们都知道,这小妞已经“搞掂”他了。
周秘书略一思索:这样吧,既然是玩,咱们就尽兴点,谁也不能矫情!我先来段笑话怎么样?他的话引起了一片喝彩。看来这也是个性情中人,很对我们的路子。莎莎更是一副得意的样子。
周秘书说:事先说清楚,这个笑话不是我杜撰的,而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故事是这样的。一天,一个小男孩在家中翻看一本厚厚的《圣经》,这本书是他家祖传的,书页都已经发黄了。忽然,有什么东西从《圣经》里掉出来,这个男孩就小心地将它拾起来,仔细一看,原来是一片年代已经久远的树叶,很显然这是以前夹在书中的。于是这个男孩惊喜地喊道:“妈妈,快来看呀,瞧瞧我发现了什么?”他妈妈好奇地走过来问:“宝贝,你发现什么了?”小男孩的声音充满了惊奇:“真是太巧了,我居然找到了亚当的衣服!”
大家都被周秘书的故事逗得大笑起来。莎莎笑得气喘吁吁地说:我也说一个故事。从前一头狮子结婚了,一只老鼠得知消息后乐得上蹦下跳的。另一只老鼠见它这么兴奋,就不解地问:“狮子结婚了,关你什么事呀?”这只老鼠回答:“我的兄弟结婚了,我当然高兴啦。”“怎么会是你的兄弟呢?它明明是狮子,而你是老鼠啊!”这只老鼠露出了狡猾的笑容:“这你就不知道了。好吧,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在结婚以前,我们都是狮子!”
三里屯果真名副其实。一间间风格各异的酒吧延续了长长的一条街。那是一个最个性化的可爱的地方,充分体现了宽容、自由、情趣、现代这些好词儿。我们五个人吵吵嚷嚷地选了一家没什么人的酒吧坐定。各人叫了不同的饮料。莎莎说都必须叫酒,于是很少饮酒的我也要了一杯红酒。反正买单的是莎莎,我们只管开心就行,谁愿意扫兴呢?
除了莎莎,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周秘书,原想他是一个机关里职务不算小的官僚,一定较拘谨、乏味的。却不料他非常的随和和幽默。他自我介绍:我是你们老板的大哥,也就是你们的大哥,你们不反对吧?莎莎道:那你这个做大哥的带了什么见面礼了?一看莎莎那神情,我们都知道,这小妞已经“搞掂”他了。
周秘书略一思索:这样吧,既然是玩,咱们就尽兴点,谁也不能矫情!我先来段笑话怎么样?他的话引起了一片喝彩。看来这也是个性情中人,很对我们的路子。莎莎更是一副得意的样子。
周秘书说:事先说清楚,这个笑话不是我杜撰的,而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故事是这样的。一天,一个小男孩在家中翻看一本厚厚的《圣经》,这本书是他家祖传的,书页都已经发黄了。忽然,有什么东西从《圣经》里掉出来,这个男孩就小心地将它拾起来,仔细一看,原来是一片年代已经久远的树叶,很显然这是以前夹在书中的。于是这个男孩惊喜地喊道:“妈妈,快来看呀,瞧瞧我发现了什么?”他妈妈好奇地走过来问:“宝贝,你发现什么了?”小男孩的声音充满了惊奇:“真是太巧了,我居然找到了亚当的衣服!”
大家都被周秘书的故事逗得大笑起来。莎莎笑得气喘吁吁地说:我也说一个故事。从前一头狮子结婚了,一只老鼠得知消息后乐得上蹦下跳的。另一只老鼠见它这么兴奋,就不解地问:“狮子结婚了,关你什么事呀?”这只老鼠回答:“我的兄弟结婚了,我当然高兴啦。”“怎么会是你的兄弟呢?它明明是狮子,而你是老鼠啊!”这只老鼠露出了狡猾的笑容:“这你就不知道了。好吧,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在结婚以前,我们都是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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