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保纲(河北)
十年前,表哥离开农村到省城一所中专学校里读书。表哥喜欢看书,但家境贫寒,买不起。一天,表哥在书店里找到了一本寻觅已久的书,爱不释手。就在这时,一个邪念涌入了他的脑海。他犹豫着把书移动到自己的上衣下面,然后迅速把它揣进怀里,脚步慢慢地移向书店的出口。
一阵尖锐的嘀嘀声一下子刺痛了表哥的神经,这时,在窄门两侧查看购书小票的售货员迅速挡住了他的去路。那是两个女人,一位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另一位则是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姑娘。中年妇女厉声说:“把书拿出来!”女人看了看书的定价,说:“这本书定价20元,按规定,罚款是书定价的5倍,你拿一百块钱吧!”表哥摸索出两张10元的旧钞票,他嗫嚅着说:“我,我就剩20元钱了……”“20块钱还能算是罚款吗?不掏钱我就找到你们学校去!”这时,表哥听到了另一个声音说:“大姐,你看他真的没钱了,罚他20块钱算了。”抬起头,表哥看清楚了,是那位姑娘帮他说话。中年妇女有些不情愿地接过钞票,愤愤地说:“哼,便宜你了!”表哥说,他已经忘记后来是怎么回的学校。
一切的改变是在一个温暖的下午。那天上体育课,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表哥面前,是书店里的那位姑娘。那位姑娘递给他一本书,就是那本书,那本带给他耻辱的书。姑娘说:“这是我用你那20元钱,替你买的,我们经理说了,喜欢读书的人,谁都有可能忘记付款,补上了也就行了。”十年后的今天,表哥在我们家乡的县城开办了一家私营书店。和大城市样,表哥也实行开架售书,所不同的是,表哥没有安装防盗的窄门,只是在出口的显眼处,立了一个大牌子:假如您忘了付款,请您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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