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包产到户”到“小产权房扶正”
即使是英明伟大的十一界三中全会,依然没有阐述也没有准许农民“包产到户”,一直到80年代中期,农民自己干得热火朝天了,中央才给予承认,并行成法律。中央农村工作组不认为这是中央的英明,而是农民自己选择了一条拯救自己的道路。
现在,关于小产权房的争论,亦会重复这样的经验。只有当农民群体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并让决策层充分的感知到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契机已经成熟,才会有政策和法规的承认。现阶段知识阶层、地产商人对小产权房的讨论,有关部门对小产权房问题的表态,都只是铺垫,不能作长远之数。
只有当更多的农民进城,未必一定进工厂流水线,未必一定要挑个担摆个摊,仅仅想找个便宜的落脚安身,甚至仅凭在乡下的积蓄,想拖家带口到城中便宜处住下,为后代谋个发展,体会到城郊农民兄弟建的小产权房有诸多便利之处;城郊农民兄弟也不可能靠卖地给开发商或被政府征地得到些许便宜,小产权房扶正的时机就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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