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地块模式的质疑与论证
对小地块模式的质疑,首先是来自大地产商和政府。大地产商要讲“规模化”,政府要讲从施政出发的“大小自如”,均会反对全部国土开发以小地块出让。何况,早些年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最近成立的国投公司,还有许多银行,都是“气吞万里如虎”的主儿,在国家政策制订层面,都有响当当的话事权,哪儿容得符合代表大众居住的理念呈现为土地和金融政策?
恰恰是这种源自大企业、金融系统和政府的声音,代表一种被惰性和惯性左右着的不理智思维。殊不知,小地块模式下,他们仍然可以获利,并且是在解除目前的危局情况下,建立健全市场的获利。
对于大企业而言,已有资金、人力的优势,可以借小地块扩张布局于更多城市,当然也会扩展公司规模。小地块下决策风险化整为散,对高管层并没有增加运作成本,而大量中层和底层员工的扩张,是与扩大就业机会之国情相一致的。企业文化的扩张,还会影响到官场文化的改善。以低价房占有市场和人脉关系,巩固公司品牌,维持基本利润,仍可到资本市场转化为丰厚回报——总量不会少,只是单宗项目的暴利消失了,随之消失了市道畸型的风险。
对于政府而言,小地块模式要求更精致的公共服务,但大众居住问题的解决,畸型房市形成的经济和政治压力的消失,使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有足够的从容去清理小地块模式下可能发生的小腐败。同时,城市细部更丰富,更有人情味,不同收入阶层可以找到适合自己居住的房子,善莫大焉。
对于银行而言,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服务体系,小地块模式下的金融服务之提升通道,正合此意。
至于如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原总裁孟晓苏先生耽心的,小地块模式会使住宅小区环境和住宅建筑本身上不了档次,那根本就是证据不足的判断。建筑师本来就有办法在任何地块、任何地貌上作优秀设计的本事,只不过么些年萝卜快了不洗泥,会出现一些设计漏洞。一旦国家层面重视小地块模式,建设师们可能通过设计竞赛,把不同形状、不同条件限制的住宅,分出若干类型来,形成有效的设计参考经验样本,并在基本类型上衍生出丰富多彩的住宅建筑来。建筑设计、施工管理、房屋销售成本的提高,很大一块可以当作是增加就业的正面效果。
对不起各位读者,近期我会反反复复说“小地块模式”这个事。至于地块以多大为上限,还有待论证。这个策略,如果算不上忧国忧民之策,也是有可能使国无忧民无虑之策。当然,仅指住宅与房地产而言,或许可以略为扩展到城市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