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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评论:段霖夏创业可贵失信可耻

(2008-08-17 12:38:40)
标签:

捐助

求学

教育

 

  6月1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大研究生受助不感恩案”了结,受助人段霖夏与资助人李富华达成和解协议,由段霖夏返还李富华3.7万元。

  但“李富华和段霖夏就返还这3.7万元达成一致意见”却使波澜再起,网友中“正方”与“反方”正PK得异常热烈。笔者愚见,段霖夏,创业可贵,失信可耻!

  段霖夏不像找工作时挑肥拣瘦的“啃老族”,他放下学业走向社会去创办公司,这种“自强自立”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一码归一码”。段霖夏表示,李富华曾资助我读书,我一直心存感激,“但我有权利选择,我问心无愧。捐助人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好起来,如果继续读书,日子可能过不好,我想,那也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不错,如果没有与李富华这层“捐赠与受助”的关系,“弃学经商”,段霖夏有这个选择的权利。但你那经商的经费是人家捐赠让你读书的。你没有“专款专用”,这违背了捐赠者的初衷。最起码,你要用这笔钱去办公司,应该告知对方一声才是。正如对这次汶川地震社会捐赠的款物,不能“挪作他用”一样。段霖夏的父亲段茂国说儿子拿的是借款,不是捐助。通常,可以借款给你的,除了银行只能是亲戚朋友,慈善是公共社会的产物,只有捐助才会关心到“非熟人”,段霖夏与李富华素不相识,他凭什么借款给你?段霖夏的可悲在于他的失信,更在于他至今不能意识到错在哪里。

  毕竟,段霖夏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的社会对他的过失能够宽容,但前提是,他应认识到“诚信是金”。

 

作者:张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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