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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西安晚报》以“西安老旧楼房住户何时能圆‘电梯梦’”为题,介绍了自2015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老旧住宅小区更新完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的落实情况,结果令人非常吃惊,2年过去我市竟然没有一个老旧楼房享此待遇,问题出在哪里了?
《西安市老旧住宅小区更新完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将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列入更新改造范围之中,但前提必须是不影响到其他居民的利益,在加装条件成熟的小区进行。老旧小区加装一部电梯,可获得财政补贴15万元,其他的费用住户可以均摊或与单位协商解决。对于条件成熟小区的定义为:
笔者所在小区是上世纪1994年市政府给市民办的十件好事之一的新中小区,1997年底回迁,如果按“1995年以前建成交付使用”的条件就不行,如果按“达到20年服役时间”的话则没问题,因为“通知”是2005年印发的,这点有待商榷。我们曾在“通知”印发时激动过,大家都想通过加装电梯提高生活品质,面对15万元的诱惑,许多人认为只需大家拿出类似天然气初装费或一个空调柜机的钱就能完成,其实想得太简单了。
我们拿中煤科工西安院碑林小区4号楼大家分摊的情况看,2楼8000元、3楼1万元、4楼2万元、5楼2.5万元、6楼3万元、7楼3.5万元,显然不是一个天然气初装费或一个空调柜机的钱能够解决的!一部电梯最低的费用在25万左右,还不算安装费用,所以15万只是杯水车薪,是个“引子”,真正的大头还在后边。
我们看看各地旧楼加装电梯政策,北京:加装电梯财政补贴40%;广州:除了可以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摊外,还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等。泸州:每台电梯可申请20万补贴;宁波:加装电梯可用住房公积金。由此看来,西安在老旧楼房改造资金的筹措上还需广开思路、下大力气,切实让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有一个情况值得思考,新中小区是居民旧改小区,虽有部分商品房但住户均未缴纳住宅维修基金,楼房使用近20年,屋面、上下水管道(公共部分)等都需要重新更换,筹措资金成为物业的大事。在这样的情况下,新城区旧改办下属物业科本着为人民服务、为群众着想的宗旨,多方筹措资金先后完成了小区9栋楼的屋面更新,目前正在做整个小区上下水管更换工作。如果一味的强调资金困难,而面对“无米下炊”就不去想办法,这个问题就将变成一个无头公案而被搁浅!群众屋不漏水、上下水通畅,对和谐社会起到积极意义,对于这样一切为了群众着想、干实事的举措我们必须点赞,这种做法和思路也值得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借鉴。
正如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管理处工作人员所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个民心工程,也是应对老龄化的一项民生工程。不仅仅需要住户的协力,还需要小区管理者的统筹安排,更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扶持,方方面面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完成。
团长说:只要心里装着群众,老旧楼房装电梯不是梦。